租赁委托合同1(精选30篇)
(3)允许乙方在租赁地区内修建工作路面、排水系统、灌水系统等生产经营需要和基础设施以及临时配套设施,并协助办理有关国土水利等手续。
(4)按租赁前已有状况及整体规划提供乙方基地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和道路出入方便,提供原有水利、电力设施给乙方灌排水、用电。若甲方故意限制排灌、用电或在未经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改变给排水设施、给排水路线,在乙方书面申请而甲方未及时解决的情况下,造成乙方生产经营受损,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责任
(1)搞好租赁地的生产经营,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
(2)认真落实生产经营计划,自由安排田地。
(3)按时缴纳土地租赁金,及时维护和维修租赁地的所有水利设施和田硬。
(4)加强租赁地内部管理,不损害周边农户的利益。配合处理好周边关系,确保生产、经营、生活的正常进行,如对周边农户及环境造成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土地租金及支付
土地租凭金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每亩按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计算。
每年度于当年_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乙方每年付清土地租赁金后,不再支付任何农用地面积和人口摊派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摊派任何费用。
6、其他
(1)若国家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必须征用乙方租赁地范围内的部分土地,则这部分被征用也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但征收单位国家有关征收补偿办法给予的青苗及其他乙方所建的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除国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租赁期内收回、占用乙方所租赁的土地或干涉乙方在租赁地上自主生产经营。
(2)在遵守乙方规章制度、符合乙方用工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优先考虑甲方村民。
(3)甲方有责任承担与乙方周边关系的协调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如甲方村民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及生活进行干扰或无理取闹,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处理任何突发事件。
(5)乙方在租赁地上的建设,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施工单位。甲方不得阻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公路两边建房用地属国家集体征用,不受本合同制约。
(7)合同期满后,租田归还甲方,必须保障能够正常耕作。
(8)原属国家对农民的任何政策补偿归农户所有。
7、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的,必须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若甲方违约,甲方除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外(以中介机构评估为准),并需按乙方上交甲方的当年租赁金额的以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除乙方在租赁地上所建设施无偿赠与甲方或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并需按乙方上交甲方的年租凭标准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附则
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以及本合同补充规定的效力。
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行政主管机关即金井镇人民政府为监督执行单位。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规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委托合同1 篇12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报:
(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担保单位:(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合同管理机关 年 月 日
租赁委托合同1 篇13
甲方:租赁公司
地址:
电报: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
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品名
│规格│数量│备注│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