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标准合同书(精选33篇)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7.1 合同产品的
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7.2 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
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3 如果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
第二次考核。
7.4 经过
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
第三次考核。
7.5 经过
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 技术改进
8.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8.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8.3 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
第三者。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9.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9.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
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9.6 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经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9.7 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 保密
10.1 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生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 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
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 侵权 1
1.1 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
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
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 税费 1
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
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
3.1 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
3.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
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 仲裁 1
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
4.2 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
4.3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
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
4.5 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1
6.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
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
6.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返
专利许可标准合同书 篇31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215;国___215;市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______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___年215;月215;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
1.2 “出让方”--是指___215;国___215;市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省___市,名叫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