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通用3篇)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
1)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1
2)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______%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5、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7、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___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2)______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4)总经理提议时。
9、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10、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1
1、董事会会议应当由______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______方式投票表决。1
2、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1
3、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
4、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________年。1
5、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八、总经理
1、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______。
2、《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3、总经理每届任期________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4、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6、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7、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8、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九、监事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2、《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每届任期________年,连选可以连任。
4、监事连续______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5、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6、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7、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8、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十
一、解散和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1)股东会决议解散。
(2)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4)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由。
2、公司因前条第
(1)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公司因前条第
(2)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公司因前条第
(3)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前条第
(4)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3、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4、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2)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日内在至少______种报刊上公告______次。
6、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7、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8、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交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
(1)至
(4)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9、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10、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