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合同汇编(精选30篇)
5.2 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影响上下管道畅通;
5.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费用;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需认真填写《装饰工程变更单》,由乙方负责开据施工变更单,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6.3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施工部门具体变更要求,并向乙方索取该书面通知的存根。
6.4 甲方应统对装修的意见要求,并直接负责通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只接受甲方合同签订人的整改意见。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2 乙方提供一份材料进场进度计划给甲方,甲方可自行安排时间到场验收材质,若甲方发现 与合同约定不符施工标准的材料,可要求停工质疑(若经查证,乙方进场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所拖延工期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进场材料与合同约定相符,所拖延工期由甲方负责;双方均可作好工程施工进度记录)。
7.3 乙方无法找到与施工标准要求同样材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后必须使用同等级别的材料。(乙方提供:材料入场时间表和变更明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停水、停电、气候、自然灾害等)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QB/T6016—97标准。
9.2 其它规定:GB50327—20xx GB5021—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省级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
(2)防水工程
(3)泥作工程
(4)木作工程
(5)油漆、瓷乳工程
(6)整体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支付工程款方式,以文字详明: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款之35%(¥: ),当工程进度到第十天后,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款之30%(¥: ),当工程进度到第二十天后,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之30%(¥: ),剩余5%尾款(¥: )尾款在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清。
11.2 工程中若有增加项目,增项费用签字认可后二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额向乙方支付增项费用。 11.3 甲方付清工程款项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2.6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12.4执行;
12.7 甲方在合同签定时应认真确认材料的品牌、规格和等级,以便乙方及时预订;若甲方在某材料使用前须变更该材料品牌、规格、等级,甲方须承担该材料的定金、运杂费等所有已经发生的费用;若甲方在该材料使用后提出变更,甲方须承担该项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运杂等一切已经发生的费用;
12.8 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或单项工程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价格10%计算; 12.9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因甲方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且视为甲方已对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不再承担以后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 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所属物管指定的堆放地点。
14.2 若该工程经双方认定需由省技术监督局质量检测站验收,应在该工程正式完工后,由甲方通知验收时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进行推延。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施工合同汇编 篇2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位于 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甲、乙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
装饰工程
三、施工作业条件:
在外墙找平的基础上作业。
四、合同工程量:
工程,外墙 工程。 预算工程量: 合计:
五、工程量计算方法:
1、施工面积计算: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装饰沿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装饰施工合同
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复施工而增加的 工程量,应按现场签证计量。
六、合同工期:
即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如遇阴雨、大风、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七、质量标准:
1、外墙颜色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样板颜色。
八、每平方米的施工价格:
1、真石漆价格 (现金结算)
2、复合岩片漆价格 (现金结算)
3、涂料价格 (现金结算)
九、结算及付款方式:
1、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入现场后,付工程款的 %。
2、腻子、抗碱底漆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
3、真石漆进现场后,付工程款的 %。
4、真石漆喷涂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
5、透明面漆完工后,付工程款 %。
6、以上工程不含税金及各项费用。
十、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总体协调,无偿提供工程用水用电和工人食宿场所。
2、设专人现场进行协调、监督及成品保护。
3、负责解决因墙体缺陷而影响乙方施工的问题。
4、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工程大型施工设备由甲方安排总承包单位提供,工地应配相应的架子工,吊篮支架、塔吊等。
十一、乙方责任:
1、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严格按图纸及工艺规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