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业类钻头生产)(通用35篇)
第十二章 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十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______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三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三十七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国____地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四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转让协议(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业类钻头生产) 篇5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 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市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 产品; (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
22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
(注: 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 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