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汇编(精选31篇)
一、合同概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2、甲方已下达生产工艺制单方式委托乙方生产加工,明确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工艺制单订做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版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二、具体质量要求
1、乙方在收到甲方辅料、样衣、工艺制单等。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数据认真核实后签收,如有数量不符三日内通知逾期甲方概不负责。
2、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辅料、生产样衣工艺制单后,立即制作产前版等甲方确认批改后方可实施生产。
4、生产大货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制单进行生产,若未按照甲方要求质量不达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质量不合格或无法返修造成甲方客户退货拒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即按货品成本价除加工费)两倍赔偿给甲方。
6、若尾部工作未达标准,如线头未清理,扣子未缝牢甲方按每年实际返工费两倍扣罚乙方。
7、所有面辅料均由乙方提供,每件衣服的充绒量正负不能超过三克。
8、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之生产产品发给其他加工单位生产,因此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
三、结算方式
1、交货地址:上海市闸北区
2、甲方提供所有款式羽绒服的羽绒及人民币拾万做为总货款的预付订金。
3、乙方在甲方QC查完货后方可出货,如乙方按批次出货,甲方可按出货比例付款,出完后15天内结清货款。
4、货品在物流期间,所有一切损失由发货方负责。 四、服装款式发货详表
五、合作协议
1、甲方派出跟QC由乙方负责提供住宿。
2、所有加工货品用线及面辅料由乙方提供,甲方需要提供包装袋、吊牌、羽绒球、洗水唛、码唛、鸭绒唛、主唛等。
3、所有另工货品,附《生产工艺制单》、《发货清单》。《发货清单》与货物清点无误确认后,签字盖章!第一时间传真回本公司!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算之日上,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有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领土完整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议,如双方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联系方式
甲方陈先生:乙方厂长胡小姐:
车间电话:0792-4355577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汇编 篇15
编号: 号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一 、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 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 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 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 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 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 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 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作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 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 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 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 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 %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 %,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 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 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 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 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 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 乙方:
中国 渔网线厂 日本国 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 进出口总公司 日本国 产业株式会社
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汇编 篇16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2)数量--共计 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