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范文合集(精选32篇)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3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阶段性咨询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双方合作内容
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关于对接两家第三方公司合作相关性事务(创高设计/三六八科技)旨在帮助甲方提供专业性建议与审核双方公司产品质量和结果。帮助甲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与双方公司的协议重要内容(品牌设计/商城建设)。在该服务全面展开前,乙方作为甲方顾问,甲方应最大限度配合乙方。以便甲方全面、系统的了解合作的现状,进而确认本次服务项目的范畴和实施计划。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根据各项目计划和乙方要求,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全面、客观、合法地提供乙方为实施各项目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如实陈述全部相关事实;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相关陈述等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客观。
2、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建议和方案,甲方应及时反馈意见或做出决策。甲方须在乙方提出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则视为接受乙方方案。
3、为乙方顺利完成各项咨询工作,甲方应提供相关的后勤支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尽足够的勤勉和谨慎,为甲方提供准确、全面、充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报告及实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保证承诺实施的项目在甲方负责提供的基本文件、资料、信息、陈述或其他相关事实情况并无重大遗漏、违法与失实或不存在不可预见或未明确提前告知乙方可能
2、乙方通过自身专业经验和应有的职业审慎,主持方案的设计、调研、调整等一系列工作,按照项目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
3、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发展的进度,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面谈、访谈、培训、研讨等形式的咨询服务,并定期输出项目评估报告。
第四条 项目时间
阶段性咨询项目自20xx年 07 月 06 日开始,于 20xx 年 10 月 06日结束,为期三个月。后续合作项目开展时间待阶段性咨询项目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再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第五条 项目费用与支付方式
1、阶段性咨询服务项目产生的服务费用按项目咨询内容进行收费。在该项目启动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甲方完成以上支付义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凭证。
2、项目期间乙方项目组顾问人员交通及餐费由乙方统一安排及承担。
3、项目期间不会产生其他任何费用,一次性统一收取。
2、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号如下:
电汇账户户名: 重庆德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江北区观音桥)
帐号: 3105 0101 0400 24031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协议,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相应书面工作成果并由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推迟甚至拒绝后续合作;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未按期履行服务义务,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无需退还咨询服务费。
第七条 保密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阶段性项目结束时,乙方应返还或销毁或妥善保管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盖章后即日生效(传真件有效),至双方均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止。
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3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意图从乙方处得到完成中心货运站场搬迁、专业市场、新增出租车及农村客运市场项目的专业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调研、市场分析、商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常年投资分析、财务顾问等, 且乙方已向委托方表明其拥有进行这项服务所要求的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定义
除协议中另有说明外,本合同的下列术语一律具有以下含
义:
“甲方”指xx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指咨询有限公司;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外国货币”指任何非人民币的货币;
“服务”指咨询方根据合同条款为完成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2.合同的适用法律
本合同及其条款的含义、解释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3.执行合同的地点咨询服务将在中国进行。
4.税收
与本咨询业务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下所征收的赋税由咨询方承担。
5.合同的生效、完成、修改和终止
本合同在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签署后60天内不能生效,签约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一方都无权向对方就此提出索赔。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20xx年12月30日内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延长时间,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但是合同的终止不能解除双方之间未决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期满时自动失效。从合同签署之日算起,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如需变更、终止、延长合同期限,应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咨询机构承认的技术、惯例和咨询标准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乙方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应始终维护和支持委托方的合法利益;
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并尊重当地的有关风俗;
乙方在履行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服务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甲方检查,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乙方按约定内容向委托方提交的所有书面/电子材料(包括有效问卷原件、调查统计报告等)知识产权、物权归委托方唯一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公示;
乙方不得与受访商户串通、协商,作出有失访谈信息客观、真实的行为。
7.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清楚表达咨询项目,不得随意变更;
甲方不得随意要求改变总报酬,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甲方应负担咨询方为调查委托方意图产生的相关费用。经甲方主要领导同意,可预支费用。
甲方应向咨询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验收
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阶段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和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一式二份。咨询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咨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9.咨询费用支付
本次项目咨询的咨询费为人民币100,000(拾万元整)元,由甲方自咨询业务完成之日起 5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