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合同书(通用31篇)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之工程量及工程质量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完毕,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整改要求的,乙方须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及进行竣工工程复验;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及时进行竣工工程验收及复验且超过3个自然日的,自3日后,甲方须按50元/天支付乙方施工场地看护费;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自然日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7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的结算款项。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1、 保修服务时间:12个月,自工程竣工次日起算。
2、 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
(2)、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材质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保修,乙方代买装修材料的,乙方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甲方自购材料的,乙方收取人工费。
(3)、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向对方予以赔偿。
2、 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3、 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取暖。
4、 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或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造成的一切灾害及不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 工程未竣工移交之前,如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工程成品和/或甲方自购物品而造成的损坏,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并承担乙方因此导致的返工、误工费用。
6、 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7、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附则
1、 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合同书 篇1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室内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7月7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9月15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公章)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合同书 篇19
甲方:
乙方:
现有 装饰工程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设计及施工,在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项目的承包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内容:以预算上所列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年 月 日竣工。
6、合同价款:项目另做变更。
7、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水电工、泥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 。木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币。
B、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余额。 甲方责任:
1、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项目内容及作法说明,购买材料。
3、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乙方施工所必需的水、电,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日工作时。
4、甲方负责办理物业管理处、城管、消防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和相应费用,确保乙方进场时间。
5、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自购的施工材料、设备、设施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天内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
6、保证按期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人工的相应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指派人员协助甲方选购材料,确保所购材料质量。)
2、严格执行篱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中项目变更、更改设计的施工做法,事先交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施工过程中在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
1、本工程以(湖南地区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临时更改图纸、或其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非乙方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工期须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按每天150元/天/人补偿乙方。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欠一天,按付款额的2%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的项目保修:工程验收后贰年内免费,贰年后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