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范文汇编(精选32篇)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年 月 日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范文汇编 篇3
装修前签订一份装修合同,既可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也是装修后保修的凭证。如果这份合同签得不恰当,不仅不利于业主,反而会给业主带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情况下,装修公司在对要装修的房屋进行测量以后,都会给业主一份预算书,如果业主对预算书没有意见,装修公司就会出示一份格式合同,业主对装修专业不是很懂,很容易悼进装修公司挖好的陷阱里。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对以下几个方面要多加小心,以免签订一份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小心预算中的漏项
装修公司担心预算做得太低,会降低自己的利润,预算价格报得太高,会把业主吓跑,于是就在项目上做手脚。往往把一些应该做的项目故意漏报,这样总造价就下来了,而在实际做工程的时候又把这些项目都做上,工程做完以后,装修公司就拿着这些帐单来要钱了。
提醒:在看装修公司的预算时,一定要对所列项目进行审核,看看有没有漏项,如有,及时在预算中进行完善。
总价款注明包水电
有的装修公司的在做预算时,往往把水电单独列出来,不写入整个预期算当中,并只写明预收费用,实际费用等工程完工后,再据实结算。而在合同中只签一个总价款是多少,且不注明这个总价款是否包括水电工程,装修业主都有会认为这个总造价肯定是包括水电工程在内的,一般不会提出异议。而工程完工后,装修公司就会告诉业主,合同总价款是不包含水电工程在,要另计,且算出不来的数额远远高于预算中的数额,因为水电工程是隐蔽工程,完工以后是很难进行准确的统计的,所以往往是装修公司说多少就是多少。到这时,装修业主也只好自认倒霉。
提醒:要注意装修在这方面做的手脚。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水电包含在总造价内,避免日后纠缠不清。
注明材料品牌
在材料品牌方面,装修公司一般都会满足客户的要求,用业主指定的品牌,但往往做完后并不理想。这是因为同一品牌有多个系列的产品,价格不同,出来的效果肯定不同。
提醒:在预算中,不仅要注明用什么品牌,还要注明是哪种品牌的哪一系列的产品,因为不同的系列不仅质量不同,价格差异也很大。
各项费用分项列出
有一些装修公司在进行报价时,把管理费、工价、材料费打一个总的价格,这样业主就无法清晰的知道每一项的具体花费是多少。
提醒: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求把管理费、工钱、材料费分别列出来,这样工价、管理费是否偏高,材料费是多少一目了然,这样做也便于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决算。
装修合同范文汇编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 平方米
二、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 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 %计算(其中:设计费 %,施工监督指导费 %)。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 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 日完成(即应于 月 日交图)。
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