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合集(精选33篇)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甲方)给设计人(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建筑装饰设计规范》GB 50016-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xx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GB/T21086-20xx 《钢结构设计规范》(50017-20xx)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xx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xx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甲方)向设计人(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乙方) 向发包人(甲方) (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 点及时间
第七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发包人(甲方)责任
8.1.1发包人(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设计人(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甲方)不得要求设计(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已同意,设计人(乙方)为发包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8.1.2 发包人(甲方)应为设计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1.3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甲方)负责解决。
8.2 设计人(乙方)责任
8.2.1 设计人(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约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1、8.1.2 、8.1.4、8.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8.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第九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 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设计人(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1.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甲方)需要设计人(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甲方)承担。
11.3发包人(甲方)委托设计人(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乙方)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甲方)支付。
11.4发包人(甲方)委托设计人(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1.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甲方)份,设计人(乙方份。
11.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8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个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合集 篇25
发包人(全称)(招标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中标单位)(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市东路号,广场a栋楼×-单元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已落实
二、工程承所范围
承包范围:室内装饰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业主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7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中标价)元(人民币)。待甲方聘请审计事务所进行预算审计后,以预算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六、保修
1、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规定;
2、保修金额的支付方式在质量保修书中双方商定。
七、分包转包
本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或转包,若发现上述情况,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分包转包方退场并按每天1000元罚款(从进场日至退场之日)。
八、违约责任:除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的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或人民币元)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工程委托 (暂定)监理公司监理,中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现行监理法规,自觉服从监理管理。
2、所有变更须经发包人代表、设计单位及监理工程师认可,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不顺延。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发包人认可,监理工程师签发,否则不予确认,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的2天之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工程竣工决算时,由于工程量变更而引起合同价款的增减,按投标报价时的优惠同等让利。
3、投标文件明确的项目经理和专业质量员,不得变更。开工和施工过程中发现若有变更,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带给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4、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否则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500元/天的罚款。
5、施工用水、电由发包人装表,交承包人保管使用,承包人依表计量,按实际价付款给发包人,定额用水、电量的定额价与定额用水量的实际价之间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6、甲方不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理。
7、施工合同使用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含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2、补充协议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等
4、承诺书
5、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
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综合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订立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作者:不详来源: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