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简易合同(精选34篇)
3、如确实需拆除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由甲方或乙方设计部组织的施工图纸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交甲方审定。
2、 指派 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管线设 备。
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由乙方通知甲方参加验收,甲方接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将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双方斟订时间验收(不超过申请提交三日内),到期未提出异议,示为同意。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 工程价格以家装工程报价单之双方确认暂定价作为付款依据,即 ( 万元)。
2、 工程完工后将以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及施工变更记录作为项目依据,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作为数量依据,以甲乙双方认可的材料价格作为计价依据编制工程决算书。
3、工程决算书之工程造价将作为尾款的付款依据。
5、本工程保修期为个月。
6、工程验收通过以后日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按总造价的0.5%/天计算,若单方面违约,由违约方支付20%的违约金予对方。
2、 由于乙方因施工质量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该部分损失的赔偿, 赔偿金由双方另行协商。
3、 在执行本合同时,如遇内容增加,双方将签定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附件。
4、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 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 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第十条 附则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将留下售后跟踪服务单以备甲方及时回执,乙方在竣工验收 后年内免费保修。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在工程尾款支付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简易合同 篇3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背面《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①、包工包料( ) ②、包工包部分材料( ) ③、包工不包料( )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为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银川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订金,工程价款10% (合同签订时)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次:工程价款50% (开工之日)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三次:工程价款35% (木工现场制作部分完成) 金额__________元 第四次:工程价款5%(工程验收合格时) 金额__________元
1、甲方付清全部工程价款,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办理装潢工程保修, 乙方须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⑴.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⑵.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