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合同(精选22篇)
第十七条保修
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由乙方对甲方及第三方负有保修责任,并承担费用。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自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重新起算。保修期及保修责任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协议书附件。
第十八条保险
由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乙方必须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不能影响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责任:
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及批准,或甲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赔偿并承担双倍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承担本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无故停工达三日以上的(含三日),或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无条件的于接到甲方解除本合同协议书通知后七日内退场,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2)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及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二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3、合同协议书的解除
1)因甲方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乙方应于二日内将完成工程量和合格的档案资料、结算报告等提交给甲方,双方同意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赔偿乙方预计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原因需比原合同协议书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甲方在支付其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3)因任何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或无效,乙方已施工的相应工程款,必须待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后方可支付。
4)如有特殊情况,工期须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顺延或调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附件:
1、工程量清单报价(含报价编制说明,甲供材料明细,综合单价分析表,乙供材料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施工图纸(另行成册)
6、施工组织设计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装修施工合同 篇9
发包人(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人(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具备相关的资质(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装饰施工地址区(县)路(小区)号楼室。
3、住宅结构房型房厅厨
卫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
5、施工承包方式为。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总价款:(大写)¥元。
6、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其中费用包括:
7、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8、若甲方提出对本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需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为元,甲方先交设计费定金元;施工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设计费(该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三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书面验收、交接手续(见附件三《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甲方应向乙方做出书面承诺,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依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符合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以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乙方同时提供管线施工图等所有工程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6、工程全部竣工后,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在十日内组织双方都认可的,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如果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修,返修费用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索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