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技术转让合同样本3(精选31篇)
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经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215;%(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
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
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
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215;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215;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215;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 可 抗 力 1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天内以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215;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215;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215;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215;文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215;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
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合同期满前215;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
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
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215;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215;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 让给
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215;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产品”,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在215;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 甲方:中国公: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 电报挂号: 乙方:公: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年215;月215;日在签字: 甲方公司代表乙方公司代: (签字) (签字) 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 乙方律师 (签字) (签字) (注:合同附件均略)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
第八章。
第二章 定义
2.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
第一章
1.2条,
1.3条,
1.4条,
1.6条,
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通用版合同
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格
3.1 按本合同
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
1.1 入门费为____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
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
1.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____月三十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3.2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
3.
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_中国和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中国XX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