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通用32篇)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守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不作假帐、不乱收费。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和承建商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公布相关帐目或者提供虚假帐目的,甲方有权随时撤销委托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XX小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
3.业主大会表决,业主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原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二条双方争端与解决方式
1.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3.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4.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三份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及 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二OO 年 月 日
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篇1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物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 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五)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六)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二、服务管理项目应达到的要求及服务管理费用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 万元(大写: )(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 万元(大写: ), 万元(大写: )垃圾清运费, 万元(大写: )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 %不奖不罚;满意率 %以下,给予 元(大写: )以内罚款; %以上,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 元(大写: )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有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 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 株,管护费用 万元(大写: )(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 %以上,乙方应及时浇水、灭虫、修剪和整治,若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栽植外,另处以成本费用 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 %不奖不罚; %以下,给予 元(大写: )以内罚款; %以上,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在假期中,每周应当不少于 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 万元(大写: )。满意率为 %不奖不罚; %以下,给予 元(大写: )以内罚款; %以上, 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 万元/年(大写: ),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账。
(五) 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 次,服务费共 万元(大写: )(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 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和测评,满意率低于 %者,给予 元(大写: )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 %者,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 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的购置计划进行采购,应当做到物美价廉。发生的损耗由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 万元(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