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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通用34篇)

2024-06-23 23:14:45合同范本打印
终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通用34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3.乙方不得以任何甲方认为有损于商标和特有形象的独特性、有效性和声誉的商业名称或标志来经营业务。

  4.乙方在使用商标时,应标明自身或下属单位的名称,不得采取在自己或下属单位的商业名称使用商标或特有形象等任何可能导致乙方与中国石化相混淆的情形。

  5.方授权代表有权在一切合理的时间为以下目的进入特许经营站:

  (1)检查特许经营站的油品、服务和有关活动;

  (2)检查商标使用、展示方式和相关情况;

  甲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理的样品,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6.乙方一旦发现下述现象,应立即通知甲方:

  (1)第三方侵犯或涉嫌侵犯商标和特有形象的权益;

  (2)第三方注册与商标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使用与商标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形象;

  (3)其他乙方认为影响商标权益的行为。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或行动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采取有关行动。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行使。

  8.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纠正。

  9.在甲方合法拥有商标再授权权利的情形下,无须就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发生的法律纠纷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因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遭受第三方的索赔,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

  第五条授权终止的情形

  1.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可立即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商标的授权使用:

  (1)乙方失去《特许经营合同》赋予的特许经营资格;

  (2)逾期支付商标使用费,超过____日;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经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纠正____日内仍未予以纠正;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不经通知要求纠正,直接终止授权;

  (4)乙方不当经营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给甲方的财产、声誉造成损失;

  (5)乙方不再经营与商标有关的业务;

  (6)乙方进入清算。

  2.乙方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到期或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拆除经营设施上的商标或特有形象标志,停止使用任何带有商标或特有形象的商品、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为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附件,随《特许经营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而生效、变更和终止。

  2.甲方可授权(指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____石油分公司行使本合同中甲方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5.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书对双方具有终局效力。

  7.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另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工商部门和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方担保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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