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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3篇)

2024-04-01 21:50:22心得体会打印
2024年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3篇) 生产工作不单单是简单的创造某些效益,更不仅仅是为了体现某方面的价值,这只是人生存在的组成诸元而已。但是在创造这些附价值的同时,们更应关注的是创造这些东西的前提,前提是什么?那就是安全。....

  在生产部瓶箱班工作的各位员工,更要强化安全生产,并长期保持下去,从思想上、行动上必须按照以下几个方面去落实。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深刻认识到抓安全就是抓生产,抓安全就是抓效益,并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加大相关岗位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特别是叉车工、装卸工、理瓶机操作工等岗位,一定要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积极鼓励员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最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麻袋库的管理;首先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其次是宣传教育要到位,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的施救和自救能力;最后,是制度措施要到位,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换药,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四、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瓶箱班每位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的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

2024年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范文 篇28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

  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2024年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范文 篇29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XX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经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资料的比较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先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贴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头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原先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此刻提高到5万、10万,异常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能够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异常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职责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原先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终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能够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

  障执法的严肃性是十分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厉。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此刻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必须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立刻改。他有个侥幸心理,此刻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能够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当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强。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职责。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可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当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职责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2024年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范文 篇30

  新《安全生产法》下发后,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11月18日又参加省局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研讨会。经过听取专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解读、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体会交流以及商局长的重要讲话,使我们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明确了新《安全生产法》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的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治化方面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职责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职责,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职责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并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职责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守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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