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精选22篇)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篇1
矿各科室、队组:
根据六煤安教【20xx】10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煤监局关于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报告》及相关领导批示精神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全覆盖”,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及公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现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目的
为规范矿井的工作分配及汇报,加强矿井内部事务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工作效率和矿井运营质量,及时了解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掌控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内容
1、生产绩效
报告采掘工作面采掘进尺、井下巷修进度、设备安装与检修工程。
2、违章行为
报告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和行为。
3、隐患排查与治理
报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4、管理问题
报告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技措资金落实情况、灾害防治工作等内容。
5、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结果,及事故原因调查情况,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事故教育情况,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报告范围
全矿范围内
四、报告程序
坚持“逐级报告”制,报告流程如下:
矿各队组(现场跟班管理人员)→矿调度室→矿各分管领导(公司调度)→矿安委会主任(矿法人)→上级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董事长)
五、报告时限及要求
1、矿各队组(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对矿调度室采取一班三报告,即班前、班中、班后三报告,特殊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报告。
2、调度室对各分管领导及公司总调度进行一班一报告,特殊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报告。
3、各分管领导对安委会主任(矿法人)进行一旬一报告。
4、矿安委会主任(法人)对上级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董事长)采取一月一报告。
六、公示
每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提交书面报告,并利用矿务公
开栏对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进行公示,提高企业员工和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晓率。
七、其他要求
1、相关各分管领导应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报告进行批阅,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延迟的工作任务要严加督促,对下属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要及时反馈。
2、所有管理人员及职工需严格本制度执行,对于不及时上报者予以通告批评处分,经批评仍不能按时完成上报的给予200元经济处罚。
3、各部门工作报告应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检查。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篇2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抓好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执法力度,依法整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实现了:全市内河客渡运安全继续保持平稳,全年未发生渡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辖区内全年未发生水上突发事件和事故;全市港口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未发生港口安全生产事故。辖区内水上交通、港口生产等方面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及各单项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现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局的工作布置,结合工作实际上,我局成立了“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8项专项治理行动:运输船舶超载以及大船小证、违章行驶;农(渔)民自备船舶非法从事运输、生产作业和捕捞;在通航水域非法采砂和非法从事运砂行为;非法占用岸线从事港口装卸作业;非法从事水上加油经营行为;在建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包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水运工程建设中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设备和建筑材料;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为强化源头管理,打击水上超载运输,根据省局“长江、淮河沿线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与各基层港航管理处签订了“治理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责任书,各基层港航管理处与辖区港口企业、航运企业“治理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承诺书”,通过港口企业、航运企业的严格自律来确保不发生船舶超载运输行为。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一次港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会议,局分管领导人主持、主要领导参会。会议内容主要是分析形势,解决问题,部署工作。每次季度例会均形成会议纪要,对部署的工作规定程序、限定时间,并在下一季度工作例会上进行评价,对未按时按量完成任务的提出批评,对任务完成好的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
在春运、汛期、重要节假日等水上交通安全特殊性时段,主要领导做到了亲自部署安全工作,并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全年局主要领导参与渡口安全检查27次。亲自组织开展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长江南岸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等港航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到了工作有部署、有总结。
为了落实全市客渡运安全的海事监管责任,根据全市渡口进行了分类,将汽车渡和渡运量较大的渡口列为二类渡口,由局领导参与督查、各海事处每月不少于4次现场检查,对其余三类渡口,各海事处每月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从而将全市渡口的海事监管实行了分类、定量监管。为全面掌握辖区内航道通航情况,切实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定了“20xx年芜湖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巡航计划表”,分解了航道巡航、港口巡航的里程指标和巡航工作目标,并制定完善的目标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在年终实施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实行奖惩兑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我们还在打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行动中,采取源头管理,强化港口企业、航运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港口企业、航运企业严格自律,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在渡口安全管理方面,落实了县(区)级政府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街道)、行政村(街道)与渡船经营人的四级安全责任书,建立了完善的渡口四级安全管理网络。
二、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与培训
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防止学生在乘渡上下学过程中发生溺水伤亡事件,我局每年都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芜湖县地方海事处、南陵县地方海事处针对西河渡、凤洲渡这些学生渡口,坚持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与乡镇政府、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采取讲课、张贴安全宣传画、赠送“乘渡安全手册”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开展乘渡安全教育。
为加强渡工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我局投入6万元免费对全市131名渡工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基本安全培训”和“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对考试合格的97名渡工发放了“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
为深入贯彻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我局下大力气做好了前期宣传工作。编印了“涉水工程通航安全管理文件汇编”200册,下发到每位一线海事执法人员手中,并对辖区内即将施工的涉水工程建设单位进行了相关宣传,为做好全市芜申运河桥梁改造工程、宁安铁路建设等重点工程的通航安全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加强港口行政管理,保持我市港口持续安全健康发展,我局将港口安全管理当作一项系统工程,在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隐患查处各各个环节加强研究,组织编写了《港口生产安全监管手册》,该手册涵盖了港口管理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监管常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手册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全局港口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管理理论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为构建和谐港口环境,实现芜湖水运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