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党课心得体会(精选29篇)
(二)要深入系统地学。在原原本本地学的基础上,要针对党章的不同内容,深入系统地学。比如,要深入学习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论述,明确我们党的先进性不是自封的、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她的阶级性决定的;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章对党的行动指南的论述,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述,加深对社会主义发展难做的理解等等。这些内容是党章的根本内容,决定了党的性质,需要深入系统地学习才能掌握。
(三)要结合思想和工作经常学。我们每一个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做一个合格党员,不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而是要坚持学、坚持用。每一个党员都要针对思想上、工作上遇到的问题经常对照学、反复学,指导和修正言行;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除了自己学,还要组织带领党员学,要结合党员队伍的情况,经常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可以说,我们做一辈子党员,就要学一辈子党章。我们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结合工作,适时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比如,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时、在发展党员入党时、在重大工作动员鼓动时、在党的生日时、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使学习、践行党章常态化。
三、学习党章,要把握的几个重点
当前,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全局党员同志要系统地学习党章。平时,我们每名党员同志也要经常地学习。对如何学习好学党章,有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学习党章,要抓住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这个根本。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章,都毫无例外地把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摆在重要的位置。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全部任务或者叫全部使命,就是为实现人类社会更加美好的明天共产主义而奋斗,舍此之外,没有其他的什么目的;我们每一个党员,之所以要加入共产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也是要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斗,舍此之处,同样没有其他的什么目的。所以,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首先要认同党的理想,并自觉为之奋斗终身,这是成为一名共产党的全部基础,也是每名党员行动的根本指导。因此,学习党章要抓住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这个根本。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揭示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揭示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党的行动指南。党章中关于党的工人阶级政党性质、党的最终理想和奋斗目标、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新的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即总纲这一部分,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马克思主久久在当代中国的新成果,其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一部分,或者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念的结论。
(二)学习党章,要抓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实质。贯穿党章自始至终的,是党的性质、理想和奋斗目标。结合到不同时期,就是我们党对党的性质、理想和奋斗目标的理论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中国化,这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论在实现共产主义历史进程的哪个阶段,始终为最广大人民服务,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就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贯穿党章自始至终的一条红线。党章的各个部分,都是为贯彻这一红线设置的、规定的。我们每个党员都要牢记这一根本宗旨,站稳这一政治立场、明确这一根本使命,立足本职、立足岗位,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一生为人民服务。
(三)学习党章,要抓住应知应会的内容。党章是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规范。学习党章,就是要明确怎样成为一名共产党。因此,要注重掌握作为一名党员应知应会的党的知识。比如,作为党员,就应该熟记党员的义务、权力,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等;作为党员干部,还要熟知党的干部基本条件;担任党内职务的领导干部,还要熟知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关规定,从而积极投身到党组织的生活中,发挥一名党员的作用,更好地完成党组织赋予的各项任务。
总之,学习贯彻党章,就是要把党章奉为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最高准则,不仅要学,关键要做,切实形成依章加强党组织建设、依章教育和管理党员、依章规范党员自身的言行的浓厚氛围,树立党章的崇高权威,树立省局党员遵守党章、践行党章的很好形象。
大学生党课心得体会 篇22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党的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具体的和相对的
公平正义是人们对社会经济关系种种现象的反映和评判。这种反映和评判是由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因而是历史的、发展变化的。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经济关系抽象地看待公平正义,把它当成某种永恒不变的原则。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公平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即使在同一种社会制度下,不同的阶级由于阶级利益的差别,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认为资本获得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是最公平不过的;但在工人看来,利润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的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剥削,是不公平的。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平正义标准同一切剥削制度有原则区别。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我们的公平正义标准必须反映并适应这样的社会经济关系。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抽象地讨论公平正义问题。
公平正义是一个具体的范畴,在经济、政治、社会各个领域,公平正义的具体内涵不尽相同。以分配公平为例,在经济领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遵循的是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实行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由此必然产生收入差距。如果在竞争起点上,实现了权利、规则、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那么这种收入差距应该说是公平的。我们所要反对的是破坏和背离公平竞争的环境、秩序而带来的收入差距。但在社会领域,公平的标准则与此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必须满足所有社会成员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社会领域不能照搬等价交换、优胜劣汰的原则,而应当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作为社会公平的尺度。在社会领域,我们必须在再分配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不同阶层的收入进行调控,缓解收入差距带来的社会矛盾,并实行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所有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
公平正义是一个相对的范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绝对公平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幻想中。现实世界是千差万别的,尽管我们强调权利、规则、机会、分配的平等,但由于客观情况错综复杂,在实际生活中只能求得大致的公平。公平的实现还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程度的制约,不能一蹴而就。历史只能提出和解决它能够解决的问题。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并不完全取决于人们的善良意愿,而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完善的程度。也就是说,社会公平正义不能超越社会历史条件,只能逐步实现。
保障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条件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维护和保障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关系相适应的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不可少的条件。遵循公平正义原则,调节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才能实现全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团结协作,最终形成社会全体成员各尽所能、各展所长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保障公平正义,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使社会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这是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