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心得作文800字(精选33篇)
交通安全心得作文800字 篇1
一、行路常识
行路是中学生最基本、最常见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识。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横排不要超过两人。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这些标志、设施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长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可视情况分段通过,有条件的可佩带明显标志,如小黄帽等;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3、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
4、当公共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5、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二、骑自行车常识
目前我校学生上、放学绝大多数以骑自行车为主,加强骑车的安全教育,掌握骑自行车的安全常识尤为必要。
1、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没有刹车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不要在车行道上学骑自行车。
2、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3、如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雪、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路面雪大结冰时要推车慢行。
4、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5、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
6、两辆车行驶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抹,相互追逐。
7、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不要手失机动车行驶。
三、乘机动车的常识
乘机动车是学校师生外出活动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部分学生上、放学或出行所选择的交通方式,因此要教育他们掌握乘车的一些安全常识。
1、要选好车,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的集体交通活动,要取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确认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后,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或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该车;不乘超载车。
2、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出租车,应该在车站台上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车来后,待车停稳时,再按顺序先下后上;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3、上车后,应找座位坐好,没有座位时,应抓好把手站稳;乘坐小型客车,坐前排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要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4、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5、车到站后,下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能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时,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6、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交通安全心得作文800字 篇2
为深入推进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根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联合开展20__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大队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12月2日,大队联合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县城市客运办、吴起采油厂车管中心、吴起驾校举行20__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暨交通安全宣传直播活动。吴起驾校学员代表,吴起采油厂驾驶员代表,出租车驾驶员代表,交警大队民警代表共15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二)各中队以交通安全“七进”宣传为载体,组织警力深入辖区社区、企业、车站、单位、学校及农村集市通过召开交通安全培训会、悬挂横幅标语、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主题宣传活动。
(三)在城区沿街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学校以及公交车、出租车车载显示屏上播放“122”主题宣传字幕;在户外LED显示屏上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联系电视台在新闻时段播放宣传专题片,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面。
(四)组织民警深入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师生发放宣传资料,介绍了斑马线、信号灯等交通常识,告知学生怎样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何过马路、骑车,规范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能力。并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主题宣传手抄报、漫画等有奖征集活动,将对其中的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阵地,在客运场站、大队窗口单位摆放、悬挂交通安全展板、挂图、播放宣传片;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媒介,传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通过手机短信、大队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活动主题、内容和交通安全提示等,进一步提高了“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认同感。
交通安全心得作文800字 篇3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__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__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__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