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汇报材料(精选34篇)
情况汇报材料 篇2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首先召开班子会、成立了学校“减负万里行”领导小组,制定了《文化路小学“减负万里行”活动方案》,积极开展自查活动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表。现将我校“减负万里行”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感。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及家长代表座谈会征求“减负”意见,并根据座谈会情况作出专项反馈,分析现状,研究策略,制定工作方案,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思想共识。
二、精心组织,抓好自查
学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依照《通知》后面的自查项目和自查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国家和省市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规范教育教学活动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情况、教育评价五项内容,认真进行自查。
1.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行为。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整个招生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没有参与举办“占坑班”、以竞赛名义和组织考试形式招生,更不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2.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教育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按新课程标准确定考试题型,做到难易适度,每学期举行一次期末考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3.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
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在校时间:上午8:00上课,中午11:30放学,下午3:10上课,5:30放学,没有超过6小时。学校没有住宿生。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杜绝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的现象。
4.规范教育教学活动及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规定课程,不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的情况;也不存在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行为;更不存在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的情况;在职教职工没有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的情况。
5.教育评价。
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情况,不存在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对学校排队,学校也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
“减负万里行”活动,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让学生真切感受到校园是乐园。通过自查,我们也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有差距。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有足够的耐心,要有顶真的措施,要有严格的督查,更重要的是要长期坚持!我们要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典型,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情况汇报材料 篇3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入自查自纠,切实整治顽瘴痼疾。现将我院“六大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公布如下: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采取问卷调查、谈心谈话、案件评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对照“六大顽瘴痼疾”,共查找出3个方面4个问题。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2个,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问题1个。对查找出的上述问题,我们坚持边查纠边整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治到位。截止10月18日,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制度机制建设3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存在问题:个别干警在办理案件时,对有人打听案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
整治成效:1、组织集中补报。对干警填报的39件记录报告逐一进行核查,并组织干警对以前漏报的进行集中补报,干警共补报过问检察办案事项等16起。从填报工作开始至今,共填报过问检察办案事项39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填报9件,第一检察部10件,第二检察部13件,第三检察部3件,第五检察部未检部门2件,综合业务部2件。
2、针对核查发现的个别干警对记录报告内容范围把握不准、填报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编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汇编》,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在机关一楼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有关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记录报告的规定要求;
3、针对了解到的部分干警存在畏难情绪、不想不愿填报等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思想顾虑,强化记录报告自觉;
4、针对当前司法办案外部环境现实状况,为全体干警开通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特制手机彩铃,设立专门的律师会见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防范外界干扰。
5、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存在问题:经排查发现,存在个别聘用人员的家人在聘用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其身份证注册商店的情况(目前已注销或变更);个别聘用人员存在担任过公司监事职务的情况(目前已注销)。
整治成效:1、全面采集检察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信息,协调市场监管局对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认真比对核查,对2名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形、1名存在在企业担任监事职务情形的书记员进行谈话提醒。目前,3名同志均已主动注销名下企业或辞去所任职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4、出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职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并和灵宝市公安局、灵宝市司法局、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灵宝市房管局等单位建立联系制度,由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基本身份信息通报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人员是否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核查,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目的,实现了“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
三、司法人员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情况
存在问题:经自查发现,存在离职检察人员担任律师,代理我院办理的案件的情况,目前已将排查出的情况及时向司法局通报。
整治成效:1、层层进行甄别核实,对发现的离职人员涉嫌违规担任我院所办案件的律师的线索,及时向市司法局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