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精选34篇)
五、抓机制巩固成果。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早点夜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总结经验,我们探索出了三项管理办法,一是划分区域,明确责任。对科室的三名同志,每人划分责任区,负责对各自责任区的日常监督。二是强化监督,对各个早点夜市摊点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卫生状况反弹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在各个街道的经营户中实行互相监督制度,对新增经营户和卫生反弹的现象及时举报,及时处理。
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工作,全区的早点夜市摊点得到进一步规范,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具体来讲就是实现了"三个提升"。
一是对早点夜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了提升。我们在工作中探索总结了"六个统一"和"三项长效管理机制",开创了早点夜市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对下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提升了管理水平,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广大经营户的思想认识得到提升。通过整治和宣传,全体早点夜市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从业道德意识、合法经营意识都得到提高,逐步形成自觉、自愿按照要求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合法经营。
三是广大市民的早点夜市就餐环境得到提升。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全区的早点夜市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领导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要在市局和分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精神,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提高我们的执法形象,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为广大群众创建一个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 篇8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食品产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新阶段,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工商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只有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才能在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才能做到准确使用法律,严格依法行政。
一、涉及食品方面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立法寓意深刻,立法宗旨是“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立足点在于“安全”。涉及食品相关法律还有很多,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从不同角度对食品的监管问题进行了规定。因此,在谈到对“食品”的监管。我们就不能只从片面的认为只要是食品就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如对食品中“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内容进行监管,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食品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进行监管适用《产品质量法》等等。
二、《食品安全法》与《特别规定》的关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严格了企业的行为规范,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法律效力处于低于法律但是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的特殊位置,(《特别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那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特别规定》是否继续有效?
我认为:既然国务院没有废止《特别规定》,它自然是有效的,但是《特别规定》只能适用于除食品之外的其他产品;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进行监管不能在《食品安全法》和《特别规定》之间选择性适用,只能适用《食品安全法》。这是因为《特别规定》是在特殊的国内国际大背景下出台的,立法的时间很短,其成熟度与《食品安全法》是不可比拟的,从法的适用原则上看,《特别规定》是行政法规,《食品安全法》是法律,他的出台又在《特别规定》之后,无论是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还是“后发优于先发”的法律原则,工商机关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都只能适用《食品安全法》。
三、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学习领会《食品安全法》,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更新监管理念,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特别是按照“四高目标”的要求,做好基层工商所全员培训及一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按照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重要任务和举措。重点抓好重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执法检查,特别是抓好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
3、做好日常规范管理,查办食品安全大要案件。在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要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和检查发现多的问题,进行食品质量检测,积极发布消费警示。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上下真功夫。全面落实总局提出的“八项制度”,即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 篇9
食品安全培训师不但要作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培训,更要将食品安全意识灌输给全社会,让每个人都逐渐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学习后我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情况我认为:
1.应该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成立食品安全问题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从研发部、品管部、采购部和制造部分别选出2名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开会讨论和解决公司内的食品安全问题。
2.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同员工的绩效挂勾。
3.每年选拔2名以上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师培训及考核,使公司持证安全师的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及《食品安全法》进行深入的学习,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内部或外部培训。
4.重新对我公司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对行风险评估,使之更趋合理、完善,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5.对研发、采购、生产、仓贮及运输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估计并全程监控,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总之,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收获了很多,不但初步掌握了食品安全知识,也启发了我对实际工作中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食品行业所有从业人员一起努力共同筑造食品安全的万里城墙吧!
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 篇10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xx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责任。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