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安全心得体会(精选30篇)
看了晚会,我深受感触。现在的人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却知法犯法,真是胆大包天呀!我觉得全社会都应该遵守规则,遵守法律,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消费者权益安全心得体会 篇13
看了《让小消费者更力量》的第一个故事——都是辣条惹得祸,让我感受到:在校园的生活中,我们去学校周边的小卖部买东西的`时候,是否会注意所买商品的保质期限?也许会有许多同学回答“没有”,而也有些同学有注意到桑品的保质期限已经过期了,但觉得“才过期几天而已,没关系”,等到吃了之后才肚子痛,生病了。这是因为许多同学都没有这种意识。这让我觉得,桑品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学生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应该练就一双能辨真伪的“火眼金睛”,以防吃到过期三无产品后而生病。
“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不应该仅仅是一句口号,我们应该养成维权的习惯。我们平时可以通过上网浏览信息或听取维权讲座等方式,学习辨别三无产品的方法。平时买东西是要多注意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合格证、商标等。再确定是否要购买此产品。
作为学生,我认为我们应该懂得怎样维权。维权关系到我们的共同利益,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只有假冒伪劣商品没有市场,不法商家没有了生存发展的空间,这样我们消费者就会愈加地有力量,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纯净。
消费者权益安全心得体会 篇14
质量——是一种物品的安全保证。它与我们每一个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吃的食物,穿的衣物,用的各种各样的物品都有着质量安全保证,特别是我们吃的食物。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它永远生活在我们的身边,使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是的,如果没有质量,我们将无法生存。因为没有了质量,就等于没有了物品的安全保证,一没有了安全保证,我们的健康、幸福、生命将也没有保证。
食品质量的安全的确很要好,但做得到这些标准的食品公司有多少呢?我敢说:“绝对很少!”我真想对那些没有质量安全保证的食品公司的人好好说说:“
你们的所作所为对人类的伤害大得是难以言表,你们知道吗?你们能不能不要为了拼命的挣钱而忘记了生命的价值,好吗?你们制造出的、生产出的这些伪劣产品害的人还不够多吗?那你们还想害多少人呀?”我曾经看过的那次新闻联播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是一个、3岁的小弟弟,因为妈妈在超市里买了几包打特价的“学生奶粉”,喂给了那个小弟弟喝,没过多久,那个小弟弟的`头竟变成了长方形,这是一件多么害怕的事情啊!据医生检查,才发现是吃了什么坏东西,吃了什么呢?就是天天晚上坚持喝得那几包奶粉——伪劣的“学生奶粉”。“奶粉也有坏的呀!”有人会情不自禁的感叹道。我可要告诉你,这伪劣产品不仅使这个小弟弟受害,一个5岁的妹妹也因此而付出了代价。这是一篇20xx年10月12日的报道:一位小女孩——化名萌萌,她从1岁开始就一直喝“雀巢奶粉”,而她现在已经5岁了,就是经常的脾气烦躁、怕热、夜间睡眠不安稳、吵闹、多汗等症状,身体也日渐消瘦,身高115公分体重却不足17公斤。李女士和其丈夫为此咨询了很多的医生却一直都找不着原因。今年4月,李女士发现萌萌又出现心慌、呼吸急促、心动过速,医生诊断可能是心肌炎,可是经过仔细检查后,才发现萌萌的心肌没有任何问题。后来长期从事儿童临床医学的李女士母亲提醒李女士,萌萌可能是患上甲亢。经过认真地检查过后,医生们断定萌萌确确实实是患上了甲亢,据分析,这是因为“雀巢奶粉”碘超标,他们却一点儿也不知道,让萌萌坚持喝了4年半,所以患上了甲亢。这些被害者们多可怜呀!这都是伪劣奶粉的错,都是生产这些伪劣产品的人的错!“雀巢奶粉”公司虽然一次赔了萌萌家33000元,但金钱是无法弥补它给小女孩带来的伤害的。
不光是奶粉,我国的许多物品都没有质量安全保证,所以,我们用东西就始终放心不下来。我提议:为了让大家能够放放心心的使用各种物品,我们不要制造伪劣产品,让大家健康的生活在这个可爱的地球家园里!这是我的一个提议也是我写的一封信,希望我有一双美丽的翅膀,飞上高高的蓝天,把这封信放在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让大家都能看到。
消费者权益安全心得体会 篇15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消费持续恢复”,为此,除了“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还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从中不难看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媒体力行监督报道之责,守护的是消费者权益,呼应的是国家部署。
近年来,国家为促进消费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从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到《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再到出台《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每一项制度设计都有明确目标,也与经济社会大局息息相关。
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要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无论增强消费市场主体活力,还是办好消费促进活动,乃至打造消费升级平台,每一种助力都有积极效果。而在这个过程中,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将点燃消费者的消费热情。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国际性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概念是由一家非盈利组织“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在1983年确定的,宗旨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心得体会八篇精选》,供大家参考学习,欢迎阅读。
消费者权益安全心得体会 篇16
消费主义的核心是:新产品被不断抛弃。为了更好达到这一目的,商家会使用计划报废,即故意设计易于报废的产品,或是将商品的使用寿命刻意缩短,比如灯泡,打印机的墨盒等。所以,现在我们常常发现同样的产品,不如以前经用了,这便是商家增加用户消费的陷阱之一。
营销会利用人们的`虚荣心,让人们以为买了某样产品,就会跟上潮流。潮流不断变化,消费自然得不断增加。
商家会通过利用恐惧心理来刺激用户的消费,举个栗子,利用人们对衰老的恐惧,鼓励人们做面部的血清注射来抗衰老。
那人们没有产品对应的恐惧,怎么办呢?很简单,制造恐惧。再举个栗子,以前人们没有漱口水的需求,李施德林品牌方就投放广告,说明口臭对生活的危害有多大,而解决方法就是使用他们的漱口水,于是漱口水的销量不断上升。
消费者权益安全心得体会 篇17
今天,刘老师给我们看了一部微电影,这个微电影的名字叫《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看完后,我很有感触。令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的第一篇:都是拉条惹的祸。
的确如此,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也很多同学经不起学校对面小卖部内“美食”的'诱惑,常常用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用去买那些三无产品。正如这部微电影第一篇都是辣条惹的祸里的两位同学一样,不听身边那位男同学的劝说,买了过期而且没有标志QS的零食。造成了食物中毒,上吐下泻,还耽误了课程。
这个故事提醒了我们不要乱买路边小卖部的一些食品,买东西时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定要看一看这个食品过期了没,还要看有没有标志QS哦!
虽然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还是有很多同学吃了这些三无产品,觉得自己身体很健康,不怕。我上网查了这些辣条的生产过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辣条用的油都是地沟油,制作地点竟只有一个厕所那么大,添入的东西五花八门,竟还有变质的羊血块,看得我都快吐了,这么脏的东西竟然还有同学吃!
同学们,请你们想想看如果你们生病了,爸爸妈妈会怎样?虽然生病的是你们,但你们考虑过爸爸妈妈的感受吗?我们是爸爸妈妈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我们发生了什么,爸爸妈妈心里都在滴血,都在伤心流泪。
对我们小学生,要能够自己管住自己的嘴巴。不要贪小便宜,买那些三无产品,要吃东西跟爸爸妈妈讲,让爸爸妈妈带你们去正规的店买东西,这些东西都是正规食品。管住我们贪吃的嘴巴,我们的身体才能健康,我们生活才会更加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