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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程调研报告(精选8篇)

2024-10-12 17:53:07报告范文打印
2024年工程调研报告(精选8篇) 一、社会调查概况1、调查对象:天津市青年京剧团业务办公楼、演员招待所工程2、调查时间:20xx年3月1日~3月28日3、调查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与平江道交口处4、调查内容:主体施工期间的钢筋、模板、混凝土分部工程5、调查方式:(1)内....

2024年工程调研报告 篇7

  兰埔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前山片区,起于石路,止于**区人民医院,全长610米,路幅宽24米,为双向4车道。工程总投资9342万元,其中建安费3351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5420万元,其它费用571万元。该工程于2019年3月4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建设单位是珠**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用地范围内共涉及**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前山供销社、嘉远世纪酒店等征拆对象20户,建筑物面积共5621平方米,其中永久性建筑物3736平方米,临时建筑物1885平方米。

  一、征地拆迁进展情况

  兰埔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于20xx年1月9日完成房屋征收公告、现状证据保全公证手续,20xx年1月13日完成了用地范围内20户征拆对象的测量工作。目前,已出测绘成果报告书14户,尚有6户未出。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于2019年底报市政府,因市财政等部门对方案存在异议,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修改,待报市政府审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调地问题未及时解决。

  1.**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用地、前山供销社用地的调地问题,市规划、国土部门至今未有明确方案。

  2.粮油食品公司用地(兰埔路西北侧,锦峰苑西南侧)4389平方米,现有砖瓦结构平房2178平方米。据粮油公司反映,该地块早已调地,地块上青苗及附着物未补偿。但经国土部门调查,未能提供调地相关证明材料。

  3.前山供销社用地和手工联社用地重叠。在前山供销社1178平方米用地上,包含前山手工联社250平方米用地,且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前山手工联社前身为修理单车、手表、补衣等行业组成的手工业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市二轻局,改制后成为独立单位,现有职工6人,退休工人16人,在前山澣林苑小区内办公。

  (二)补偿方案一直未明确。如**市311所(国家安全局)房屋、张军才房屋、前山供销社房屋、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地块的青苗及附着物、廖清华房屋及部队军用光缆迁移费用的补偿问题一直未明确。

  (三)路线方案不够科学。现在的道路路线方案用地存在较多的征地拆迁问题,遇到的阻力非常大,工作推进困难,路线选择还存在可优化的空间。

  三、其它问题

  (一)兰埔路交逸仙路南侧用地情况。经调查,该地块使用者为市二建公司前山施工队(现已改制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刘立平),用地总面积48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宅基面积2586平方米,建筑面积3242平方米,已列入前山村C区城中旧村改造范围。

  (二)嘉远世纪酒店用地红线情况。嘉远世纪酒店(原八一酒店)用地单位为军区接待处。经与市规划设计院核实,该用地红线与兰埔路规划用地红线吻合,酒店门前停车场用地占用了兰埔路规划用地。

  (三)区人民医院门前路中间房屋情况。该房屋属于夏村旧村改造范围,户主为殷创荣,房屋面积约120平方米,要求补偿商铺面积60平方米,回迁房90平方米,现正在协商谈判,若协商不成将申请司法部门强拆。该房屋不在本次兰埔路建设范围,但会影响兰埔路第二期建设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协调市规划部门,适当调整道路路线方案。

  二是继续加大对被征收人的思想工作力度,协调国土和规划等部门,力争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前山供销社和**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收地、调地工作。

  三是牵头组织前山街道、城管和国土执法等单位,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沿线各类违章建筑清拆工作。

  四是跟进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批情况,待市政府批准后,立即依法开展房屋、青苗和附着物的评估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征收补偿工作。

2024年工程调研报告 篇8

  一、围标、串标的基本概念

  围标、串标是指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相互恶意串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排挤、限制竞争对手,以达到某一利益相关者中标的行为。

  围标、串标是参与方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联盟”;是利用不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利益的行为;是招投标市场一种危害极大的“诈标”行为。其根源是诚信缺失。

  从广义上讲,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者称为陪标人。围标是不成熟的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参与围标者相互达成攻守同盟,在整个围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如,在某一工程项目招标中,同一个投标者挂 靠两个以上不同施工企业(有时为全挂 靠),并代替被挂 靠者做出不同或类同的投标书,以各个被挂 靠者的名义进行投标。而那些主动或被动参与挂 靠的行为则称为“陪标”。可见陪标与围标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陪标也是围标的一种现象。围标成功后,围标人按照事先约定支付陪标人一定的好处或利益互换。有时围标全过程为围标人一手操办,陪标人提供资质、人员和必要的条件予以协助。有时是投标人入围后将入围资格卖给围标人,围标人借用入围投标人的资格操纵投标,而陪标人则保持沉默。

  从狭义上讲,串标是指除围标外的串通投标,即排除围标现象的一般串通投标行为,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串通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非正当合谋投标,也可称之为未达到围标的操纵强度和影响的行为。

  狭义上的围标与串标处于平行关系,是同为串通投标的两种类型,即围标加一般串标等同于广义上的串通投标。通常所说的串标也可理解为狭义串标。由此可见,广义上讲串标的外延和内涵比围标更加广泛,围标是广义串标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两者是包含关系。如果把串通投标作为主杆,则围标和狭义上的串标就是分枝。围标首先表现为串标,即围标以串标为基础又高于串标,围标是串标的发展和深化。

  二、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在招投标中,某些投标人特别是“围标集团”,为了排挤其他投标人,干扰正常的竞价活动,私下串通,形成价格同盟,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导致其在评标时不能中标。

  2、在分标段投标或者多次招标中。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使投标人无论实力如何都能中标,并以高价位捞取高额利润,而招标人无法从投标人中选出,从而丧失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投标人之间私下确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相约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一定的“补偿费”。这种行为多发生在邀请招标中,其结果使投标者之间已不存在竞争。有时招标人在利益分配不均时,也赞成投标人这样做。陪标人的“补偿费”一般是从中标人支付的高价中获取的。

  4、通过挂 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几率。而被挂 靠企业的资料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由挂 靠企业承担。被挂 靠企业主动为串通投标提供方便,从而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无论哪家企业中标,都能获得高额回报。通过挂 靠,使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得以进入原本无法进入的投标领域。

  5、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这并非危言耸听。20__年4月26日,《中国建设报》报道了福建省专项整治串通投标的6种违法行为,其中,位列第6种的行为,便是“严厉打击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勾结,将能够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如投标报名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错误与偏差等)透露给特定的投标人,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尤其是在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私下向特定的投标人透露标底,使其以最接近标底的价格中标。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由投标人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给予投标人额外补偿。或者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与其他投标人约定,由投标人在公开投标时抬高标价,待其他投标人中标后给予该投标人一定的补偿。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操纵评标专家在对标书初步评审时,对不同投标人相同或类似的标书实行差别待遇,甚至在一些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招标中,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个别招标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不惜以种种理由确定其他标书为废标,以确保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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