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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9-07-15 02:03:10报告范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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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地区行署关于夏季消防检查的有关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依托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夏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隐患治理

1、紧盯重点场所,扎实开展隐患治理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商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教育部门牵头对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整治;民政部门牵头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整治;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整治;文化部门牵头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整治;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对星级宾馆的检查整治;商经委牵头做好大型综合体检查整治。夏季消防检查期间,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底数台账,公安、卫计、市监、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行业内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确保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合法性手续办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完好情况等方面内容。同时督促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人民政府将各行业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政务督查范畴内,定期组织督查。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6月1日至7月30日,由安监局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文物主管部门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文物古建筑专项检查,加强文物管理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加强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治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严格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力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公安等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加强对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街道、乡镇负责组织电力、安监、综治等基层力量,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2、结合实际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2)大力开展医疗机构排查整治。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全力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全面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摸清底数、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提请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在前期排查整治掌握的情况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本县宾馆、饭店、商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底数,提请当地政府,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消除存在的隐患或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提供本单位自查自评承诺书。在整治过程中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要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

(5)加大建筑工地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对辖区施工、监理、建设等人员召开复工前消防安全培训,住建、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对在建工地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合法性手续,施工现场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情况,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临时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

(6)深入排查整治农家乐及粮油生产储存场所。联合市监局等部门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制定台账,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房屋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坚决查处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演练不到位,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它障碍物。

(7)加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机关要下发通知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九小场所”(指小餐饮、小宾馆、小商店、小公共娱乐、小休闲健身、小医疗、小教学、小生产加工、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火设施、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整好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好用;是否违反规定设置了员工宿舍等。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情,建立台账。

3、下大力气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按照“保重点、防大火”的思路,以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为抓手,狠抓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整治,始终保持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高压整治态势。一是5月份,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不得少于1个,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二是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报告县政府组织关停,

4、积极推动区域性隐患治理

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和梳理出我县突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建立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台账,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方案,运用各类手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夯实社会化消防工作基础

1、打牢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发改委要按照“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5月底前完成xx县城市消防站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县建成市政消火栓45个、消防水鹤1个,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100%、98%以上。

2、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100%的重点镇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并推广使用,9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所有重点单位和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便民警务站同步建设微型消防站。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3、全力开展打造六批示范样板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场)、社区专题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学习创建标准,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创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村、社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乡镇;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派出所(警务室);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1个消防宣传教育示范校、站、区。

4、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部署要求,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社区”建设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要求的,“平安社区”评选一票否决。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确保达到“五个必须”标准:即必须明确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必须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必须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在7月底前,务必按照“五个必须”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要求5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党的十九大召开前8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同时将社区创建名单报县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政府将统一进行验收,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社区、物业单位和基层网格力量要召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员会,组织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居民楼梯间可燃物、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等三类问题的集中清查行动,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5、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组织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按照“单位场所底数清、达标建设全覆盖、工作质量有突破”的要求,在全县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公安机关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检查计划,对所有列管的“三化”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逐一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如实登记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并客观独立、合法公正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报告,主要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两房两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通过达标创建和分级验收,提高社会单位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规范自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100%的“三化”单位达到建设标准,自动消防设施主要功能完好率达到100%。

(三)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按照营区、基地、辖区5:2:3的时间比例,划分训练阶段,安排科目内容,做到“基础体能技能营区训、岗位专业技术基地练、辖区熟悉演练实地考”。要对辖区重点单位全部熟悉一遍,切实掌握辖区危化品企业情况;年内,分别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1、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要扎实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组织推荐,或由群众联名推荐(自我推荐),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定,由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命名或授予“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称号,确保5月18日前完成全县不少于70%的社区聘有1名“消防宣传大使”。 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要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积极联合电视台、广播电台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500、5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不少于5条且每周原创信息不少于1条,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000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70%。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1个,户外(车载)视频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按照规定完成开放工作。

4、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工作。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配合落实培训工作,在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前,分批次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对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大队将组织对相关行业部门逐一开展上门送教宣传培训。

(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五一”、“十一”期间,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5月15日前,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有关行业系统,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强力督促工作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改。乡镇(场)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饭店、小休闲健身场所、小美容洗浴休闲场所、小旅馆、小医院、小网吧、小学校)的全面排查,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检查排查整治档案。

(二)行业系统部门。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要组织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六加一”措施;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达标验收活动。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抽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乡镇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为各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必要时派出人员配合检查,共同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监管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围绕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夏季消防检查情况将纳入2017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及时反馈信息,认真汇报总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28日前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基础台账、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及联络员名单;5月8日前报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每月22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夏季消防检查排查台账,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简报、通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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