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个人工作计划(通用25篇)
④寝室管理员、值班教师。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严格检查,周到服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寝室文明、清洁、安全、温馨。
⑤卫生管理员严格认真执行学校的卫生管理办法,创造干净舒适的校园环境;食堂工作员,严格认真执行学校的食堂管理办法,按有关规程做好工作,确保学生吃得放心、舒心。食堂工作员也应当加强培训,以理待人
(二)实施法纪、安全、心理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学校德育网络和德育队伍全面实施法纪、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 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管理制度。教师学习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学生学习增强抗干扰能力。
学校个人工作计划 篇5
一、指导思想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养计划是在中国奖学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学金委员会)与我校共同制定的“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养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的海外培养,加快师资队伍国际化,促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为我校各学科(专业)发挥关键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后备人选。
二、选拔计划
(1)选择范围
主要从我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后备人选中选拔;优先安排“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语言教师。
(2)选择尺度
根据学校与奖学金委员会签订的协议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学校计划每年选派20名左右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
(3)选定的类别和研究期
(一)访问学者;学习期6-12个月;
(2)博士后研究;学习期12个月。
一般来说,出国访问的期限应为12个月,语言教师的出国访问和学习期限不超过6个月。
(4)出国留学国家(地区)
教育和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
学校与奖学金委员会联合资助的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差旅费和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英国的访问学者可以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钳工费。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和方法按照奖学金委员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所需经费由奖学金理事会和学校共同承担,奖学金以外的费用由入选人员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和学习中有突出表现,完成学业后回国为祖国和学校的发展建设服务的;
(二)应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教学质量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三)必须在学校工作3年,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副研究员);
(四)原则上必须有明确的国外合作伙伴或正式的邀请函才能去国外的大学或科研机构;
(五)外语成绩符合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学校在选拔时给予优先考虑;外语成绩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可以提供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进行申报。这些人被录取后,需要参加相关外语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或在此期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测试”(WSK),达到资格标准后,方可被派遣;
(6)“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东北林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候选人”优先纳入本培养计划;那些被学校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将不再得到这个项目的'资助。
五、选择方法和申请受理时间
(一)选择方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单位遴选推荐、学校审核、奖学金理事会审批”的方式。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梯队建设的需要,审批申报人员制定的培养计划,选择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并进行排名,学校将根据单位推荐排名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
(二)申请受理和发文工作安排
(1)初审:学校出具申报通知书,受理各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材料,每年12月初进行资格审查;
(2)确定资助人选:学校根据单位推荐,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最终确定资助人选。时间是每个学年的第一学期结束;
(3)外语培训:经认定的主办单位选择的不符合奖学金委员会送外语要求的人员,需参加国家外语水平考试(WSK),符合资格标准或到教育部留学人员培训司进行外语培训;
(4)学校负责考试、录取和申请: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外国大学或研究机构的邀请函(含意向性)和外语能力证书确定申请奖学金委员会的人选,时间根据奖学金委员会的通知安排确定;
(5)奖学金委员会确定录取:奖学金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后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每年11月左右;
(6)派遣:符合派遣条件的可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凭我校出具的派遣证明办理派遣手续。申请人应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安排和邀请函时间,尽快确定出国留学时间。
六、调度管理、考核等
(1)按照中国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为使入选人员能够及时派出,请各单位和申请人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培训和出国期间的相关学习和工作任务;
(2)被录取人员在被派出前,应签订教师出国留学项目合同,办理《出国(境)审批表》的发出和保证金的交存手续;
(3)获奖学金理事会录取的,应在6个月内访问,超过6个月的,学校将取消其留学资格,改派他人,特殊情况除外;
(四)资助人员不得随意放弃资助资格,不得
必须按照奖学金理事会的管理要求进行访问,出国必须按时回校报到;
(五)境外人员在办理完护照、签证等手续,领取奖学金理事会的出境机票后,在离校前向学校人事专家办公室教师专家办公室申报出国时间。出境前未通知出境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
(6)调度期间的管理:
(1)派出人员应认真制定合理的留学计划,安排紧凑的学习任务,并与其他机构(科研机构)的合作导师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培训质量,尽快提高专业素质;
(2)派出人员到达留学所在国家(地区)后,在一个月内将录取证明和居住地址告知人事专家办公室;
(三)派出人员外出期间,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报告思想动态、学习进度和专业领域的研究进展情况;
(4)学校会不定期与对方的合作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派遣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行为不端、目无法纪、懈怠怠惰、长期与导师缺乏联系等现象,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向奖学金理事会报告,直至对派遣人员的资助终止,其余出国时间取消;
(七)回报评估:
(1)期满回国人员,需提供出国期间对方合作导师签署的个人绩效考核证明;
(2)海归出国留学期间撰写学习总结和学业成绩报告(附学业成绩);
(3)单位根据海归出国期间的个人绩效考核和鉴定意见进行综合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人事专家办公室;
(4)归国人员出国时应在本单位作以学习学科(专业)专业知识为主题的学术报告,出国期间进行业务总结、感受和实现;
(5)归国留学生应具备承担双语教学的能力。
对于回国未通过考试的人员,学校不再资助任何形式的出国留学和参观学校,并将这种海外经历视为无效。
七、本办法由学校人员和专家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个人工作计划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的要求,坚持“每个孩子都是一朵花”的办学理念,实行“礼仪四方、艺圆人生”的校训,坚持“团结、坚毅、专业、出众”的校风、“修身、习艺、敬业、有为“的教风、“明志、学礼、奋发、上进”的校风。以学校《章程》的制定与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精细化,课堂教学实效化,责任落实明确化。努力构建“学生有特长、教师有新招、学校有发展”的艺高发展新常态。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以学校章程的制定和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明晰管理体制,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责任部门:校长室、办公室、工会)
2.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整合和优化干部队伍,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考核和考评,努力打造一支“重师德、讲奉献、业务强、形象正”的教师队伍;
(责任部门:办公室、教研处、工会)
3.构筑德育工作新阵地,强化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突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构建书香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