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精选24篇)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1
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2
1、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不得任意挪作他用,要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2、在实验室短缺的情况下,实验教师要根据各年级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实验室的`使用。
3、在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老师要向学生提出具体的实验要求,并向学生进行爱护公物、仪器的教育,同时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学生持实验报告册进入实验室,按座次表入座,保持室内安静,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每个实验小组要选出一名负责人。
5、学生要在任课教师的要求指导下,按操作规则,认真细致地完成实验,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洗、整理仪器,由小组负责人检查,征得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学生在实验中要爱护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按规定赔偿。
7、要自觉保持实验室的卫生,不要随意往实验桌内或地面乱扔杂物。
8、实验室要保证实验教学使用,随时向教师和学生开放,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多开学生实验,以提高学生亲自动手的能力。
9、学生要在有组织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到实验室进行实验,并向一切科技小组活动提供方便。
10、实验教师要树立一切为实验教学服务的思想,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完成。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3
小学(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4
一、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各年级备课组对实验教学须制订教学计划。计划应于本学期初交实验室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备课组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二、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三、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四、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五、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