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管理制度(通用25篇)
4·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工资降级
e·降职
f·开除、
4·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