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手册(通用27篇)
6.5基本养老保险
6.5.1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徐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福利。参保办法现按徐府(1996)123号《徐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规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员工转正后,由公司统一为员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缴费月工资最限额4500元。
6.5.3持有徐州市常住户口的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14%由公司承担缴纳;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5%,共计19%。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徐州市社会保险局。
6.5.4持有徐州市暂住户口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7%由公司承担缴纳;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3%,共计19%。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徐州市社会保险局。
6.6午餐补贴
6.6.1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分月按实际上班工作日期发放中餐补贴。
6.6.2每位员工在徐州上班的每个工作日午餐补贴标准为人民币4元。
6.7晚餐补贴
6.7.1员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时间超过下8时以后,每次晚餐补贴人民币10元。
6.7.2专业部门员工晚餐补贴根据品牌部填写的加班和行政部实际考勤都同时具备的情况单按月发放,行政、财务部门员工晚餐补贴根据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的加班单按月发放。
6.8住房补贴
6.8.1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住房补贴。
6.8.2住房补贴标准如下:
主管或部门总监助理以上、其他部门经理以上:人民币200元/月
员工:人民币100元/月
6.9办理暂住证
6.9.1 凡徐州市以外户口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办理暂住证.
6.9.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再次办理暂住证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本公司连续工龄不满半年的员工,需由公司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
七. 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序(公司称甲方,员工称乙方)
7.1.1甲方辞退乙方,须由乙方所在部门的主管总监填写辞退审批表交总经理签字,然后由该部门主管总监会同行政部、财务部与乙方办理离职前的交接手续,行政部经理根据签名齐全的审批表,向乙方开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乙方在通知书上签名后方可领回本月工资。
7.1.2乙方辞职,须填写辞职审批表,向本部主管总监提出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由本部主管总监签意见转交总经理审批签字,然后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期限内,由该部门主管总监安排乙方与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总监签字后,乙方向行政部、财务部交还财物,最后行政部经理根据签名齐全的审批表,再向乙方开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乙方在通知书上签名后方可领回本月工资。
7.2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2.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2.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生产的;
7.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2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7.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5.1试用期内,但工作不满15个工作日者不予结算工资;
7.5.2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7.6经济赔偿、补偿
7.6.1按照7.3、7.5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发放给乙方: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该员工半个月的基本工资。
7.6.2乙方违反本手册规定,擅自离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八.工作纪律
8.1考勤管理规范
8.1.1员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须先亲自打卡报到,下班时打好卡方可离开。
8.1.2员工须自觉遵守打卡考勤规定,严禁委托他人打卡。
8.1.3.1.凡属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用专册登记并通知该员工处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该员工送其总监签字证明。如该员工在一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问题,将对该员工的下班未打卡作为漏打卡处罚处理。
8.1.4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填写“加班单”,由部门总监签字。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8点以后,每超过一小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凌晨二点以后,可于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
8.1.5外出:员工因公外出,须直接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公告栏上填写去向表。员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须向部门主管总监报告去向,经批准,交待手头工作,并向行政部递交签批后的请假手续。方可外出,否则作旷工处理。主管总监以上职务因私事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去向,经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8.1.6.病假:员工请病假,须在当日一上班即向部门总监请假,同时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后向行政部补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登记考勤。员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带薪病假(以月为准)。请病假不能提交区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的,按事假处理。若员工连续病假超过30天,公司将不再保留其任职岗位之工作,该员工将被视为自动辞职。
8.1.7.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总监签字同意,交待清楚手头工作,可请事假两天。两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内需经总经理书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 将被视为该员工自动辞职。员工应将经批准签字后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经理登记考勤,方可离开。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事假无薪。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的超假期按旷工处理。
8.1.9.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解除劳动合同。
8.2礼仪管理规范
8.2.1员工应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上班。员工上班时间佩带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带在左胞上方位置。员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裤。员工要爱护和妥善保管胸牌,丢失要赔偿工本费10元/枝。佩带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检查管理。行政人事部发现员工未佩带胸牌第一次给予提醒警告并记录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带。若不及时佩带或第二次发现未佩带胸牌,记录在册并由该员工签字,纪录在员工的日常考核成绩中。
8.2.2员工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制作,按成本价在员工工资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连续工龄满半年以上的退给工作服一半的价款,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再退给其工作服另一半的价款。连续工龄不满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价款。
8.2.3个人仪表端庄。男性需仪容整洁及注意个人卫生;女性要求化淡妆,服装仪容大方得体。
8.2.4个人电话礼仪
8.2.4.1电话铃响应立即接听,以不超过三声为原则。
8.2.4.2拿起话筒应先讲“你好,名人网络”再报自己姓名。
8.2.4.4讲电话时,声音应温和清晰,切勿嬉戏及高声谈笑。
8.2.4.4打电话前,应先整理谈话内容,接听电话时,应记录来电重点及覆诵,力求事半功倍,减少电话占用时间(注意长话短说,节约开支)。
8.2.4.5当拨错电话时,勿马上将电话挂掉,应向对方说声“对不起”后,再挂掉电话重拨。
8.2.4.6通话结束时,应等对方挂完电话后,再轻轻放下听筒。
8.2.5代接电话礼仪
8.2.5.1部门同事不在而其电话铃响时,应立即代为接听,并留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号码及留言,待其本人回来时,如实转达。
8.2.5.2凡接到非自己承办事务的电话时,必须在辨别其性质后,婉转告诉对方,并立即将电话转接至承办部门或人员,同时向承办人说明事由后,方可放下听筒。
8.2.5.3当有事外出或离开位子时,须先告知同事,如有来电或访客时,代为留言或处理。
8.3环境管理规范
8.3.1员工应自觉将各自位置卫生搞好。
8.3.2员工须自备茶杯,不准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节约开支。
8.3.3员工不得在办公范围内抽烟,需抽烟请到消防楼梯间。
8.3.4不得在墙壁及屏风围板上张贴纸张。
8.3.5不得在公司公众环境乱丢杂物。
8.3.6员工餐后一次性饭盒请自觉放在楼梯间垃圾回收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