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手册(通用27篇)
第五条 手机话费
公司部分岗位的员工经过批准后,每月可以报销部分手机话费。员工手机费报销是公司业务的需要,是使公司领导、同事、客户与随时能与该员工联系,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应出现关机、不接电话、手机未冲值等情况,否则不予报销。
第六条 邮寄费
公司日常业务需要邮寄时,国内邮件均应尽量以平信、印刷品、挂号信为主;有特殊情况需发特快专递时,应经主管审批后,方能邮寄;国外信函一律经主管审批后,方能邮寄。如未经主管审批私自邮寄,将视同私人信件,公司不予支付相应费用。
第七条 书籍、杂志、资料费
公司员工如业务需要购买书籍、资料等,须先经主管批准后才允许购买。购买后,交由公司登记并统一保管;如未经批准购买的,不予报销该项费用。
第八条 交际应酬费
各部门交际应酬费、业务联系费、礼品费,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经总经理审核,如遇临时情况未经审批就已经宴请,在事后征得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同意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该费用。
第九条 加班费
员工经主管批准后的加班,周一至周五加班时间超过21点,公司可报销交通费用,同时可报销15元的加班餐费,均需提供正式发票。周六或周日加班可换取同等时间的倒休。
第十条 差旅费报销手续
1. 出差人员应于出差返回3天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差旅票据按顺序和类别粘贴整齐,在每张票据后面注明票据用途及时间,并附《出差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财务出纳与行政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销;
2. 财务部应在收到出差人员报销单据后的7个工作日当中,及时审核报销;
3. 实际出差任务、行程或时间与《出差申请单》中申请不一致的,由出差人员详细说明情况,再予以报批。
第四节 差旅费用报销
(自20__年6月1日起执行)
第一条 全国按出差目的地分为三类地区:
l A类地区:京、沪、粤地区的省级城市
l B类地区:除京、沪、粤外的省级城市
l C类地区:A、B类地区对应的市、县级城市
第二条 员工出差时“差旅补贴”包含餐费,实行包干发放;“住宿标准”实行限额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理;“路程交通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具体标准为:
餐补(天)
住宿(天)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
地铁
公交
总经理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部门总监
A类地区100元;B、C类地区80元
A类地区300元;B、C类地区200元
普通舱
硬卧,
动车为二等座
普通舱
实报实销
原则上不提倡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事前申请。
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主管)
A类地区90元;B、C类地区70元
A类地区200元;B、C类地区160元
——
其他员工
A类地区80元;B、C类地区60元
A类地区180元;B、C类地区150元
——
第三条 差旅补贴的三餐标准为:
【100元】(早)20、(中)40、(晚)40;【90元】(早)15、(中)35、(晚)40;【80元】(早)10、(中)30、(晚)40;【70元】(早)10、(中)30、(晚)30;【60元】(早)10、(中)25、(晚)25。
第四条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9: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9:00-12:00之间出发的,可享受午餐和晚餐补助;12:00后出发的,则享受晚餐补助;
【返回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抵达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抵京的,可享受早餐补助;12:00后抵京的,可享受早餐和午餐补助;18:00后抵京的,则享受全天补助;
第五条 出差期间若需业务招待费等开支的,须事先向主管经理申请并有额度限制的批示;
第六条 住宿标准:原则上按照标准实施,若需要关系公司形象的出差(如商业谈判、签署合同等)需要入住三星级酒店及以上的,事前需要主管经理及CEO的特批。单次长时间出差(原则上30天以上)或多人次出差,而客户方不提供住宿的,应选择最经济的驻点,费用不超出100元/天,也可考虑在当地租房;
第七条 出差交通工具的选择:原则上部门总监及以上职务的可乘坐飞机,且坐车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应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其余员工出差应优先选择乘坐火车或汽车;
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特殊情况规定:(1)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2)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3)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比火车硬卧下铺票价不超过50元。遇以上特殊情况,须经主管经理及CEO批准方可;
第九条 机票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购买,若遇 特殊紧急情况需个人购票的,报销时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加倍扣还,并作严肃处理;
第十条 若行政部门已订好火车票或机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乘坐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如果出差期间由客户单位提供食宿的,不再给予报销,不得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理;如果客户单位只提供住宿,则仍然按标准报销差旅补贴;
第十二条 如果出差期间未住酒店,而自己解决住宿的(如住在亲戚、朋友或家里),按住宿标准给予50%的奖励,同时仍然享受差旅补贴;
第十三条 如果出差期间遇上当地因展会期间住宿费用上浮的,标准也相对应可以酌情上浮,但上浮标准不得超过原来的50%;
第十四条 公司统一组织去外地参加展会或活动,期间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如自行另外安 排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五条 两人同时出差去同一个地方的,同性别的要求住同一房间。如自行单独住宿的,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 员工乘出差之便,事先经主管经理及CEO批准就近回家探亲或旅游的,其绕道费等多开支部分由员工自理。员工出差期间,非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十七条 出差香港、中国台湾、国外等报销标准依具体情况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