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手册(通用27篇)
A:正式聘用 B:延长试用期 C:不予聘用
第三条 在试用期内,员工有权选择本公司是否适合个人的发展,有权随时提出辞职。
第四节 员工的内部职位变动
第一条 员工的内部职位变动包括:
A:升职 B:降职 C:岗位调整
第二条 员工发生内部职位变动时,人事部均要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同仁。
第五节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员工入职时,须提供该员工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员工入职登记表》存放人事部;同时,该员工的《薪酬通知书》存入财务部;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档案应由该员工办理转移手续。
第六节 员工的解聘、辞退和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 员工的解聘、辞退和辞职按《劳动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办理;
第二条 转正后员工本人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未依规定擅自离职者,公司可扣其薪资,以示处罚;
第三条 员工的解聘、辞退和辞职须得到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四条 员工的解聘、辞退和辞职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清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共同办理;
第五条 财务部依据员工离职手续清单为员工结算薪资,于最近发薪日一并发给离职员工。
第七节 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并执行法定假日及休假制度;
2.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假日除外);
3. 午餐时间为45分钟,可在12:00-13:00之间选择。
第二条 迟到
1. 每月迟到不得多于两次(即:9:10-9:30之间),第三次起每次扣50元;
2. 迟到30分钟以上(即:9:30之后),每次扣100元。
第三条 旷工
1. 未经请假无故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半日工资;
2. 累计旷工4个小时(含)扣发一日全部工资;
3. 连续旷工一天扣发双倍日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
4. 每月旷工超过两天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除名处分。
5. 考勤管理、统计方法
公司采用指纹打卡机进行考勤记录。员工早晚各打卡一次,作为当日出勤依据。如员工外出、出差需提前通知考勤管理员,考勤管理员负责登记记录。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由考勤员依据打卡机记录和外出、出差登记以及《请假申请单》三项数据统计当月考勤。
第四条 请假制度
1. 任何病、事假需提前一天直接向部门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单》,并将部门主管签字后的《请假申请单》上交人事部方能休假。委托他人代请、短信请假均无效;
2. 有急事或急病时需及时电话通知人事部,并于事后第一时间补交《请假申请单》。委托他人代请、短信请假均无效;
3. 遇到塞车、路上发生紧急情况,要迟到者需及时向人事部负责人电话告知。委托他人代请、短信请假均无效。
第五条 病假
因病请假超过一天以上,扣发当日全部工资。并要求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事假
1. 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私事的,按事假处理;
2. 事假扣发当日全部工资;
3. 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6天,否则扣除结算当月的全部薪资。
第七条 年假
1. 根据员工司龄年限确定年休假期限;每年的休假限次年3月31日前使用,不能累计或者折现;可按应休假天数抵扣当年病假或事假;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享受年休假:累计事假十天以上者;累计病假二十天以上者;产假休满九十天者;
企业工龄一年
6天/年
连续休假不得
超过两周
企业工龄二年
7天/年
企业工龄三年
8天/年
企业工龄四年
9天/年
企业工龄五~九年
10天/年
第八条 婚假
正式员工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婚假10天;
员工在公司只可享受婚假一次。
第九条 产假
女员工(正式员工)产假九十天(含产前、产后两部分)。
第十条 哺乳假
自小孩出生至一周岁,女员工(正式员工)每天享有一小时喂奶时间。此假不能累计不能折现。次假可选择推迟一小时上班或提前一小时下班的方式来休。
第十一条 丧假
正式员工因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丧亡者,可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 加班
1. 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
2. 对于必须需要加班的同事,事先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3. 加班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含8小时)以上者,折假一天;
4. 加班时符合制度的车费、餐费可报销。
第十三条 考勤表编制
公司由专人负责编制考勤表,考勤表内容包括:正常工作日、迟到、早退、矿工、年假、病假、事假、其他休假等,每月5日(遇节假日提前)将上月的考勤明细交财务部,以便核算工资。
第十四条 其他
1. 其他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
2. 员工续假,需要重新报批,否则视为旷工;
3. 年假、婚假、产假和丧假均只发放基本工资。
第八章 财务制度
第一节 付款请求
第一条 付款请求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采购物品或劳务向第三方支付货款或劳务款时。应提前向公司申请,结算方式应尽量采用支票支付,如一次性付款金额超过(含)1,000元,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为确保如期领到款项,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特殊情况,可具体处理;如一次性付款金额低于1,000元,可以现金方式付款。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付款,均应提供正规发票。
第二条 付款请求申请程序
1. 提前填好《付款请求》,请尽可能把内容填写详细,特别是“费用用途”一栏;
2. 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请总经理审批;
3. 附上支持单据,例如:报价单,发票,或第三方的付款请求等;
4. 财务部确认及现金/支票准备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5. 申请人在得到通知后,与第三方联络结清款项事宜并提供发票;
6. 如果部门负责人或者总经理外出,可以采用电话口头询问、电子邮件等形式批准确认。但事后需要补签。特殊情况,具体处理。
第二节 工资制度
第一条 每月工资于次月10日发放;当月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工资于隔月10日连同次月工资一同发放。
第二条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构成,不同级别/岗位的员工工资不同;
第三条 依照业务需要和员工个人的表现,公司有权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调整员工的职位,并根据职位变化相应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
第四条 试用期工作未满3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任何薪酬。
第三节 费用报销
第一条 公司无论何种费用报销,均应提供正规发票(经税务局认可,与实际情况相符),并经由相应权限的主管审核批准后,方能予以报销。否则,未能提供正规发票,公司将不予报销该项费用,由该申请人自行承担费用。
第二条 报销方法
1. 于每月25~30日将交通费、手机费及其它需要报销的票据粘贴好,认真书写《支出凭单》,经核实无误,并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连同本月工资一并发放;
2. 每月申报一次。当月内发生的费用,请尽量在其申报期内上报,不要滞后。
第三条 外勤交通费
1. 日常业务外出、采购、参加培训、参观等,均应尽量以公车、地铁为主;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应说明原因,并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包括:临时、紧急事件、采购、搬运重物或数量大的物品、提取大额现金或重要文件、偏远地方,公共交通极不方便;
2. 公司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部门员工内部和与外来人员联谊、交流活动,除通知可报销的,往返车费一律自负;
3. 员工可报销节假日加班超过4小时或工作日晚间加班超过21点的加班车费;
4. 员工因公外出统一在行政部领用公交卡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如特殊紧急情况乘坐出租车,应在发票背面填写清楚地点及所进行的业务,无涂改;
5. 员工报销交通费用时,应根据实际乘车情况如实填写报销单据,如有伪造车程单据、私用公报等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 公司电话费
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可直接拨打座机电话。联系外地客户和业务时一律拨打IP(190)电话;员工不允许打私人长途电话,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主管申请,获批准后通话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