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书(精选23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协商达到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工作地点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乙方实际占用面积有变化的,以实际占用面积为准。
二、厂房租赁日期和期限
1、厂房租赁自_年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价格为每年人民币_ 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自租赁开始日每隔叁个月提前一次性预交,以转账或者现金的方式付清;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4、租金按整月计算,乙方退租交付厂房逾期的,实际使用天数不满一个月,当月租金仍按一个月计算支付。
5、乙方自租赁开始日之前向甲方缴纳相当于3个月房租的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押金除扣抵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_15_天内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场所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_3天内向由甲方缴清相关费用,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后_3_天内向乙方提交相关发票或者收据。乙方逾期或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采取停供措施,由些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厂房、机械、设备等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附属建筑物有损坏或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3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维修费用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建筑物的附属机械、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验,使用中损坏或者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物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2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需要维修或者增设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进行装饰,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退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将该厂房转租,如果擅自中途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且未到期的租金、押金不予退还。
2、乙方不再承租归还该厂房时,乙方应当负责拆除租赁期间乙方新增加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并恢复甲方厂房、机械、设备至租赁开始时可正常使用状态。
3、乙方退租时应于交付厂房前付清全部租金及违约金。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租赁期未结束时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_3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_3_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搞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如因此造成损失,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房租,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加收滞纳金外,还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单方终止租赁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或者相关安全事故将厂房毁坏,乙方应按照厂房造价予以赔偿。
6、乙方实际租赁期结束,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乙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不再出租,应至少提前_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授权代表: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
厂房租赁合同书 篇14
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真: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
1.1 甲方将位于 号的厂房 号楼与门面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与乙方使用经营餐饮。具体见合同所附平面图的红线范围内。(总建筑面积
为 ㎡)
2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第一期,年租金为 万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第二期,年租金将在第一期的基础上递增4%(即年租金为 万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第三期,年租金将在第二期的基础上递增5%(即年租金为 万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第四期,年租金将在第三期的基础上递增6%(即年租金为 万元)。
4.2 供电
甲方提供乙方能源配备如下:
电力:甲方提供单独用电供乙方使用。
水力:现有水源由乙方独立使用。
甲方租赁物中的配电、供电等设施由乙方管理和维护,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增容,手续由甲方协助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上期租金到期日前15天支付 年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1%。
第六条 装修条款
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递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2 在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部分方案提出
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做其他用途。
7.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用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7.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和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诉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物业管理
9.1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如电费、水费、排污费、卫生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9.2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