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精选26篇)
第十二条 确定变更: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双方确定后再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保 修
1、保修内容、范围及时间:整个空调系统保修期为____个月。
2、__年内免费上门保养服务。
3、终身维修,并按成本价格随时提供格力设备的.备品备件。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财产安全、施工环境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安全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自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6级以上地震;7级以上持续4天以上的大风。
第十六条 争 议
1、未尽事宜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和工程量调整,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的日期: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的日期:本合同至本工程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完所有经济手续后,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合同文件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1、本合同签订的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签定的地点:
第二十条 双方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合同签定的依据为设计图纸,如设计图纸发生变更,合同也将随之发生变更。
2、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本做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 篇24
合同编号:
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单位(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户外广告。
二、户外广告媒体形式、规格、地点等要求(填写不完的可附页)
1.媒体形式:;
2.数量:;
3.发布地点:;
4.交付、亮灯时间:;
5.规格尺寸:;
6.材料要求:;
7.质量要求:。
三、广告采用 样稿(附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四、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广告费用:发布费 元,制作费 元,其它费用 元,总计 元。
六、甲方分 期将广告费用付给乙方,付款方式如下:。
七、乙方发布广告必须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修。一般损坏(故障),乙方应在 小时内修复(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较重损毁(故障),双方约定:。
八、乙方负责办理户外广告各类审批手续。
九、乙方不得在广告发布前擅自将甲方提请发布的广告内容告知与发布业务无关的第三方(广告监管机关除外)。
十、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而致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广告费用,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并应支付违约金 元/天。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容、质量要求等发布广告,若无合法或正当理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天。
3.乙方遇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应顺延,无法顺延的按延误的时间抵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乙方若无特殊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应顺延,同时支付违约金 元/天;无法顺延的,按延误的时间抵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并应支付违约金 元/天。
4.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撤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向甲方退还相应的发布费。
5.其它: 。
十二、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将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悖,应服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四、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户外广告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揽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鉴定地点:
鉴定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服务要求
甲方提供两辆车为乙方提供汽车站运输服务,车辆情况分别为:
1、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2、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共计天。
第三条、服务费用
合同总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在服务期满后6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完好的车辆和相应的驾驶人员。正常情况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提供的车辆和自行聘请的驾驶人员,需具备各种齐全有效的行车证件。因证件不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甲方使用无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运输服务活动,乙方可保留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的权利。
3、在服务期内,甲方驾驶人员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车计划,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乙方指定的人员在行车计划上签字,作为履行合同的原始记录。
4、负责服务期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车辆年检、年审。
5、负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司乘座位保险、玻璃破碎保险等。
6、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内发生事故,甲方应负责事故处理,并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事故车辆的任何法律责任。
7、甲方严格按行业管理规定,即《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列》、《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汽车运输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可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
8、甲方保证提供礼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务,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车计划执行。
9、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将服务车辆收回,如确需收回,需经双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号的车辆完成运输服务义务。
10、服务期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造成的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务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已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出租、典当、抵押,甲方必须对甲方的驾驶人员行为负责。
12、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13、正常驾驶时发现车辆使用异常或技术故障应停止运行并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行车计划的执行,否则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14、若发生事故,甲方应立即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联系,并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5、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责任,负担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间不计算服务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服务车事故的一切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甲方需退还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务费并付全部服务费%的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制定行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
2、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对服务车辆进行包装。
3、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提供驾驶人员姓名,驾驶证号,是甲方车辆的指定驾驶员。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换驾驶员,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