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运输协议书(精选30篇)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时向甲方预交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货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提货完毕;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将按照总货款的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资金占用费;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外,同时还有权自行处理该货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应付货款的的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委托 为收货人,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 ,如合同签订后收货人有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供新的收货人及其联系方式,乙方认可乙方委托人为本合同项下履行的一切民事行为;
2、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收货人未能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收货的,则甲乙方一致认可通过手机短信或
传真的方式来进行收货确认,同时如果货款未结清的这些收货确认资料将作为欠款的依据。
3、上述通讯地址为双方送达采购计划、提货通知、对账单、催款函、法律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传真签署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黄伟斌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产品销售运输协议书 篇10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乙向甲购买如下产品:(单位:人民币/元)
1、 甲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但是乙必须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正
常使用、且在壹年内发生故障情况下,甲提供免费维修;壹年以后酌情收费修理。
2、 可协助客户解决软件方面技术问题。
3、 即使在保修期内,如属下述情况者仍属收费修理:
a.因错误使用,或乙自行拆卸、改造或人为破坏引起的故障、损坏、损伤。 b.因公害、电压异常以及地震、雷电、风害或其它自然灾害等外部原因而造成的故障、损坏、损伤。
三、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四、 结算方式:机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全额款项。
五、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若甲未按期完成
安装工作或者乙未按时付清货款,则违约方每日必须承担合同总额的30%作为处罚金。
六、1、本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文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须双方在修订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2、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特别约定: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
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协议。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对本合同内容的补充和修订,但是任何补充和修订仅能以协议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形式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合同一式 附公司简介、售后服务各1份。
甲: 乙: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
产品销售运输协议书 篇11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