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店装饰装修合同(精选34篇)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
超市店装饰装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 工程期限35天,由甲方确定开工之日起算(不可抗拒则工期延误,即有效施工日。
4. 房屋结构:框剪结构,建筑面积约11000平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
三、工程量、价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暂定总价:450000暂定总价作为支付工程款所用。
2. 经双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工程增减及其它:均以甲方签署联系单为准,并调整总工程款。
3. 工程款支付方式:全部装修完成后付总工程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15天内付总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保修期满三个月十天内全额支付工程保修金。
四、工程质量:
1.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确保一次通过合格验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合格验收,施工方除无条件返工外,还应承担合同金额1%违约金。
2. 单位工程的验收由甲方、设计、乙方单位等进行,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为准。
3. 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及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五、施工工期:
1. 合同签订后,本工程工期严格按总包单位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执行,乙方应积极主动联系衔接,
做好制作安装准备。并按土建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保证不因乙方原因拖延本工程的竣工计划。
六、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甲方在开工前,如确需要改为房屋的结构(如水、电、管、消防器材等移位应具备有关部门的审批书)。
2、甲方应在开工前3天,向乙方现在交底,提供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由乙方按规范自己连接。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及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专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项。
2),乙方职责: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专人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或污染环境,安全方面应有专职的项目安全员。
七、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要求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及周边地区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八、施工内容的变更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及甲方要求提出工程项目变更,凭《工程变更联系单》施工后结算。如乙方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的做法而引起的返工及损失由乙
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招标文件中的条款,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则由违约方赔偿对方所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纠结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照合同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执行协商处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店装饰装修合同 篇6
室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加强双方的协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室外真石漆装饰,底漆、面漆两层。外墙墙面单价60元/㎡,花瓶柱单价120元/m,大线条单价50元/m,小线条单价30元/m,窗套单价30元/m。
2、本工程所有工程量竣工后均按实结算。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包税金的方式总承包。
2、本合同的材料定价在施工期间不受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为包干单价,不做调整。
五、付款条件及方式
本工程完工之日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计算和结算方式
1、本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以实际为准,按实结算。计算方法为:结算价=合同单价×实际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