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城中村房屋合同(精选33篇)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出租城中村房屋合同 篇19
深圳市郊区个人房屋长期出租 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区_____路(村)___街(坊)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M2,____(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即:____年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出租城中村房屋合同 篇20
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标的物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为: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赁物其他费用的承担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租赁房屋的用途
租赁房屋的维修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租赁房屋装修
出租人元。
承租人在前将定金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出租城中村房屋合同 篇21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