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通用31篇)
二、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市值价格每亩转让单价为叁拾伍万元人民币计算,300亩工业建设用地市值总价款为: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该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青苗补偿费、坟地迁移费、以及地上其他附属物的赔偿款、征地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费用)。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及相关约定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在甲方协助下:审核甲方公司该地块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在乙方确认该地块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双方在海口市工商银行白坡里支行共同设立银行资金共管账户,并于当日乙方需将该地块的转让资金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资金共管账户实行资金共管。
3、甲方在该款项(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到双方共同设立的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缴纳有关土地款项的正式受理通知书。
4、乙方在甲方出具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的受理缴款的正式通知时,乙方需按通知要求缴交的金额,足额地从共管账户中直接汇入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款专用账户,同时从共管账户中解付给甲方3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金。乙方解付给甲方3000万元人民币的款项以及缴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款项,在结算时从土地转让总价款中扣除。
5、乙方支付所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款项后,在澄迈县国土局通知办理领取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权证时,双方须按在总价中扣除已缴付政府有关部门的款额,以及前期付给甲方的3000万元人民币,所有余款必须一次性解付给予甲方。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开始办理该土地手续,在乙方将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在海口市工商银行开设的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之日起,甲方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等政府部门下达该地块为乙方名下的有关款项的正式通知书等手续。甲方负责在乙方汇达共管账户之日起,在90个工作日内办完该地块的一切有关手续,并将300亩工业建设用地的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属人直接办理于乙方名下。在办理有关手续的全过程,乙方须积极全力配合甲方。
(2)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土地开发前的相关事宜,包括与当地政府的协调等工作,以促进乙方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备足资金。在接到县国土局等政府部门受理通知书时,应负责按时,足额的向政府部门缴交各项税费。以加快该地块办理有关手续的顺利完成。
(2)乙方须遵照本合同约定各类款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办理土地有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均视为违约(除双方特别约定外),违约方应按如下约定赔偿履约方。
2、甲方违约时,按乙方已支付土地交易款每日以千分之五给予乙方赔偿,并一次性支付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给予乙方(违约天数是指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
3、乙方违约时,按乙方已支付土地交易款每日千分之五给甲方赔偿,并一次性支付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天数是指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
4、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缴交之款项足额付税,乙方被视为违约。
六、通知方式
双方应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专用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专用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宝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并且于乙方将交易总额的资金(即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在海口市工商银行白坡里支行开设的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妥协后进行补充部分,其补充条款具有同本合同条款的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未果,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双方签订本合同所在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十、其他约定
为了促使本次交易合理、合法性顺利进行,在交易中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以及合理、合法性避税,本次交易是以股权转方式进行; 本次交易所签订的协议内容,所有当事人必须严格保密,否则,因泄密所产生的后果皆由泄密者承担,因此引起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也由泄密者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篇1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 %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 变更登记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