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通用31篇)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______签订。
转让方(甲方):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年 月 日
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篇15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x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 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篇16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20xx年3月26日在宜春市袁州区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形式及价格 甲方刘敏同意将其持有的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7% 的股权作价人民币8000万元整(大写金额:捌仟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2、税费缴纳
本合同所产生的甲方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个人所得税),总计约合人民币500万元整(大写金额:伍佰万元整),由乙方代扣代缴。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乙方代扣代缴税费后,实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7500万元整(大写金额:柒仟伍佰万元整)。
3、付款时间及方式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金额:壹佰万元整)。
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计人民币2900万元(大写金额:贰仟玖佰万元整)。
③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转让款,计人民币20xx万元(大写金额:贰仟万元整)。此笔款项由邓新华(身份证号码:3609022)向甲方提供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④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四笔转让款,计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金额:贰仟伍佰万元整)。此笔款项由李兵秀(身份证号码:36220xx)、周庚明(身份证号码:3622273)向甲方提供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甲方指定收款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江西省宜春农商银行 账户名: 刘敏
银行账号: 622681 99149 00001072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4、乙方接手后将拥有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7%的股权。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