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投资合作协议(精选3篇)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进出情况及其他财务情况,甲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在乙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多合作项目的财务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合作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
财务报表
,并向乙方通报项目开放进度。
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只限于甲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______”项目的'开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项目开发期间,乙方有权委派一名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公司副总经理,代表乙方参与项目的开发过程并对合作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甲方不得拒绝、排挤。
第七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甲方的权利。
全权对合作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进行经营管理,并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第三十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合作项目建设开发过程中的前期审批手续,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2)建立合作项目专户,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3)在合理期间内,保证工程进度,并给予乙方充值了解知情的便宜。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如数获得合作报酬;
(2)对合作项目的开发过程与合作项目专户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负责运作取得合作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证,并使该土地可用于商开发;
(2)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
(3)尽力帮助协调办理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事宜。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各方应当恪守协议项下所有约定,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义务,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无法完成或延迟完成,因此造成对方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各方均有违约行为,在证实责任负担后,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合作开发期间,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投入资金,已投入的部分不参加项目净利润的分配,且甲方在一年之内不退还已投入的资金。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投资并清算分成。甲方还应就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支付500万到800万的违约金,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1)甲方运作取得用于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低于本协议约定面积的25%;
(2)合作项目在本协议生效后, 年内未能动工的;
(3)甲方未就合作项目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的;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
(5)甲方两次以上拒绝乙方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6)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合作项目资金累计达100万元以上的。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协商: 凡发生与本协议或其他附件的效力、解释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争取进行友好的协商解决争议。
第三十七条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 日后,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本协议唯一的管辖法院。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间,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应当:
(1)保守资料秘密;
(2)除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资料;
(3)除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外,不使用保密资料作其他用途。
第四十条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应当继续保持并尽最大努力保证各自的工作人员及任何介入的第三方保守他们了解的保密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秘密条款,协议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第四十二条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暂停,义务的履行期自动按暂停期间顺延而不加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事件乙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提供给对方。
第四十四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取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成立即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独立于协议双方与任何第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
第四十八条非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四十九条协议变更的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双方协商补充或变更本协议的书面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本协议不得终止。
第五十一条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传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传递,以送递另一方办公地址或约定收件人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约定签字回传时侍卫送达,签字回传为1个工作日;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第 日为送达日。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房地产投资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拟对________项目和_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总投资超过预计________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________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