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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房屋建筑合同(通用24篇)

2024-10-06 05:03:09合同范本打印
房屋建筑合同(通用24篇)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以定下如下建筑承包合同协议。一、此建筑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有设备、建筑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人员的吃住生活由乙方全部负责。....

  0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感,不能防止并不能战胜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0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越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短信投票公司,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0 ( )中标通知书

  0( )投标书及其附件

  0 ( )本合同合同条款

  0 ( )标准,投票软件,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0 ( )图纸及作法解释

  0 ( )工程量清单

  0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混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畸形进行的情形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能够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批准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说明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商定处置.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实用的法律,法规;国度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跟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干划定对本合同存在束缚力.联合本工程特色,需进一步昭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和本市处所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约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海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置,翻译标准,规范或制订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背约定并有确实证据证实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赞成,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须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体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存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个别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重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行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平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施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穿插,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履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受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信件具有平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难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改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别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自己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马上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议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因为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改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迫且无法与工程师接洽时,项目经理当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倡议调换其以为不称职的名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阻碍物清理结束.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摆设等采取相应遮蔽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信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实在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允许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常设用地,停水,停电,中建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把持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调和施工场地与四周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连(转载自第一范文网

  0 (9)和谐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联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实现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容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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