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采购标准合同(精选35篇)
9.9乙方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10.2 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 %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视工程进度情况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产品,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4 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 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6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7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并保证货物无权属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0.8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9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10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8 乙方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_______________①由___________进行仲裁;
②按照争议标的提交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或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诉讼;
③提交我方(根据我方的合同主体地位填写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提示:_______________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选择仲裁的,应优先选择成都________进行仲裁;铁路项目或法律规定可以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纠纷必须选择成都的铁路运输法院;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必须约定由我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及有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2.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 。
乙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 。
12.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2.5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采购标准合同 篇34
甲 方(购买方):
乙 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筑钢材产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厂家、数量、价格及金额等: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钢材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项目钢材采购清单》。
1.2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RMB¥ 元(大写: ),最终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并签字确认的实际到货数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
1.3本合同项下各规格型号钢材的单价包括直至将钢材产品运至甲方工地、装卸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存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全部产品及材料的费用、运输费、装卸费、过磅费、配合费、保险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1.4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之日计起60天内,本合同项下各规格型号钢材的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动作调整;超过60天后,若市场价格变动上下超过 %时,双方重新进行市场询价、核价、比价,按甲方新核定的市场价格执行。(双方约定,供货期内,本合同项下各规格型号钢材单价若因市场价格变动上下超过 %时,双方重新进行市场询价、核价、比价,按甲方新核定的市场价格执行。)
2、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
2.1乙方保证所供钢材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线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701-1997和GB1499.1-20xx,螺纹钢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1499.2-20xx。若
2.2乙方保证所供钢材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牌号、规格型号、等级、品牌、厂家等要求。本合同产品的牌号、规格型号、等级、品牌、生产厂家等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项目钢材采购清单》。
2.3乙方所供钢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否则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货或更换,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4乙方供货时各批次钢材随货均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该批次钢材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进场检(试)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及认证证书等)一式四份,并应证物相符。本条所列质量证明文件属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5乙方所供各批次钢材进场时,甲方将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对每批次钢材进行批量抽样送检,经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甲方方予确认合格并交付使用。
2.6若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的认定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可委托当地法定检测部门对本合同项下的钢材进行化学成份及性能复检,若复检不合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产品的交货验收:
3.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钢材使用计划或进场计划供货或甲方根据施工需要提前3日以书面供货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供货。乙方送货前,应提前2天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供货。
3.2交货地点: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工地。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将所供钢材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存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
3.3交货方式:
3.3.1甲方指定 (身份证: 电话: )和 (身份证: 电话: )为甲方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收货人。
3.3.2双方共同确定本合同项下产品过磅计重的地点为 。
3.4数量验收:
3.4.1本合同项下所有钢材产品均按过磅计重方式计量。
3.4.2过磅单上明确钢材重量,且须由双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