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位聘用协议书(通用34篇)
F、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证实的;
G、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无当月工资),每提前________年解除合同,须赔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以此类推;
(二)合同期内凡是甲方支付的培训费,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按服务期限承担相应的培训费。
(三)乙方
第一次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签订本合同起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车辆安全风险押金5000元;甲乙双方在解除合同时,如一方在本合同期内无行车事故、车辆认为损耗等事故发生,在解除合同的一个月内,甲方应退还乙方交纳的车辆安全押金。
(四)甲方所制定的〈安全行驶责任状〉、〈安全生产告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拒 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条 其他
1、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合同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合同。
2、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至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单位聘用协议书 篇33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教师 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____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9、乙方享有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丧假。
10、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1、甲方对工作中确有成绩或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奖励与处罚。
12、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押金三百元。合同期满后退还。
13、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违反此条押金不予退还。
其他:
1、甲乙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诉诸法律;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单位聘用协议书 篇34
各单位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要认真阅读聘用合同书前面的“说明”,按其要求签订,并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合同要求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原则上不要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签订,以增强聘用工作的严谨性,防止出现问题。聘用合同一式五份。
2、工作职责可以直接填写,也可以采用打印纸条,粘贴在合同书上,再盖上骑缝章的方式填写。本单位聘用制实施方案中规定了各岗位工作职责的,也可以填上“按《××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工作执行。”
3、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起止时间由推聘领导小组根据年龄、学历或学位、职称、业务水平、工作表现、是否重点关键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种等因素研究确定。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的规定,可按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掌握。
4、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事业单位新进受聘人员或续订聘用合同时调整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双方可以按照《聘用制度意见》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签订聘用合同时,对见习期内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其见习期结束时止。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与职工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原在编职工不再约定试用期。初次安置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复退军人和退役运动员等政策性安置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5、聘用岗位根据各人实际从事的工作填写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之一,明确其聘用关系和岗位类别,不必写明具体职务和级别。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应在其主要从事的工作中选择确定一个岗位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6、违约金由各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一般以5000—10000元为宜。
7、按政策规定属于缓签合同的人员请报区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局审核确认。
8、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本人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单位同意的,请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报区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事局审批。
9、合同鉴证采取自愿原则,需要进行合同鉴证的单位请向区人事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