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协议书(建筑设备用)(精选34篇)
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
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其他: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份。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购销协议书(建筑设备用) 篇30
卖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种子检疫证书号:_________
三、主要栽培技术要求: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期限:_________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 (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盖章 盖章
购销协议书(建筑设备用)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H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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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化妆品销售合同
化妆品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
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产品销售
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
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
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
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作为定金,余额
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三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jt>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虽、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彳丁承担所有损失。
六、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
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在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购销协议书(建筑设备用) 篇32
工地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