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的合同(精选24篇)
第二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的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原由加工厂,经甲方与合伙人(即乙方)一段时期的艰苦创业,由于社会和事业因素,甲方决定退出她一手创办的大理石加工厂,由合伙人(即乙方)单独经营,具体转让办法经甲,乙双方在共存共荣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加工厂所有的机械设备按人民币一万四千八百元整,由乙方用现金一次性买断,但乙方必须在原场地经营,不得转移场地及机械设备。
2,如三汊港汽车站需要大理石加工厂搬迁,则乙方必须请甲方有偿提供经营场地,如甲方无法提供经营场地,则乙方必须迁出以下协议中所规定的七乡镇。
3,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不可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再经营大理石加工业务。
4,如乙方在经营一段时间后,想出让加工厂设备,必须首先征询甲方意向,如甲方同意接手,则乙方必须按此协议原价无条件转给甲方,如甲方不想接手,则由乙方自由处理,但乙方出手后,无论接手方是甲方还是其他人,乙方今后均不得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重操大理石加工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干涉,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5,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每年上交人民币四千元创业费给甲方,此款在协议签订之日付币贰千元,今后乙方必须在每年的公历二月一号和八月一号各付人民币贰钱元给甲方。
6,今后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场地费,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及税务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敬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场人:
加工的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利益实现双赢,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食用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某方因特殊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须提前30天向对方告知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第二条 合同内容
1、甲方商标名称: 。
2、乙方生产许可证号: 。
3、委托代加工产品明细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等级执行标准条形码
略
4、委托代加工原材料
(1)食用油:由 方提供。
(2)油桶(含瓶盖、提手等):由 方提供。
(3)商标标签:由 方提供。
(4)外包装纸箱(含胶带等):由 方提供。
(5)其他:如上述(3)、(4)中的标签和纸箱由乙方提供时,由于存在一定的单批印刷数量要求(标签20000张以上/批,纸箱20xx个以上/批),所以约定如下:甲方需给予乙方上述物料制作保证金,标准为 10000 元/规格/油品;此保证金乙方需在合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扣除剩余未使用的上述包装材料后,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质量、重量及技术要求进行监督抽查,乙方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出厂批次检验报告,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国家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时费用需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商标进行审核,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授权书。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食用油品及生产许可证号进行分装。
3、双方要严守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理由透漏给第三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此合同内的委托代加工产品,因擅自生产、销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生产掺杂使假伪劣产品,乙方不得隐瞒欺诈甲方生产掺杂假伪劣产品提供给甲方。
5、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双方确认或由国家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属于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属于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乙方应与甲方一道迅速作出弥补行动将甲方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任何一方出现质量问题,均视为违约。
6、委托代加工需进行在法定机关进行公证和备案,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办理,但公证费用(约800元,以实际发票单据为准)需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订单与结算
1、甲方的订单(见附件)须提前24小时以传真、电邮等形式传给乙方为准,确定价格、数量、规格、品种、提货时间。单个订单数量要求在 件以上(每件规格为5Lx4或1.8Lx6等)。
2、每笔订单实际成交价格根据当时行情议价后决定,订单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按照订单要求时间内需生产完毕。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甲方提货时,需带上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承运人的相关证明资料方可提货;交货地点为乙方工厂,乙方负责安排装车。
2、若在交货前乙方产品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属甲方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或包装破损,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订单要求时间交货,甲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如甲方没按下订单的时间提货,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如乙方擅自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山东光大日月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周保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山东省东平县经济开发区
加工的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 材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第五条 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_________,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_____,或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_____,alq为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