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的合同(精选24篇)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 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 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 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 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_________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 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质量,交货期,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 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二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的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第三条 承揽人以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 批改问题我(是/否)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
第八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
第九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会方式、期限及地点: 。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验收、方法、期限及地点: 。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二)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笔名,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加工的合同 篇23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地 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地 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委托 有限公司加工 牌挂面(包括普通挂面、花色挂面),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的品种与规格
品种规格
第二条 委托方(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必须具备挂面检验能力、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风险控制能力。
(2)合同签订之前,委托方必须对受托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状况及执行委托方注册产品标准的能力进行详细考查。
(3)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派驻管理人员,对挂面生产质量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对委托加工食品的质量负责。
(4)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商标和标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定合法有效的。
(5)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有责任对委托加工的挂面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包装物等产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确定产品的质量和受托方是发否有资质。
(6)委托加工的挂面全部由委托方销售,委托方在接收委托加工的挂面后,
必须批批检验,不合格挂面不得销售,必须退回受托方。
(7)委托方负责按《食品标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等要求,设计、审核包装版面:挂面的.最小销售包装必须在标签的同一展示版面上,并分别标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电话和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三条 ,受托方(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LS/T 3212 《挂面》、LS/T 3213《花色挂面》的标准要求进行加工。
(2)负责和委托方(甲方)一起查验辅料、包装物以及相关产品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以确定产品百分之百的合格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负责按照食品标准进行自检或者外检。
(3)合同履行履间,受托方(乙方)必持续保证具备挂面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应有的质量管理状况,以确保委托加工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 原料、辅料、包装的提供
(1)小麦粉由受托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行生产供应
(2)辅料必须从合格供方购进,入厂时双方花共同批批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3)包装必须从合格供方购进,版面设计由委托方(乙方)负责审核。
第五条 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用
本合同委托加工的总量原则上不超过 吨,由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受托方按生产计划规定的品种、数量进行加工并按实际加工数量结算加工费。
加工费用按当时面粉价格/吨加工费用
第六条 检验与验收
1.受托方(乙方)应按标准的要求每批进行检验,并向委托方(甲方)提供检验报告。
2. 由委托方(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检验、验收。
3. 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由受托方(乙方)负责退换。
4 当事人双方对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将有争议的产品向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送样检验并以检验报告作为仲裁依据。
第七条 产品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受托方(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短少、破损、雨淋、污染等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采用月结形式,每月5日之前,双方核对上月加工数量及相关费用,无异议后,10日之前将费用汇至受托方(乙方)帐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受托方(乙方)不能按照委托方(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产品,或者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受托方(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委托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费用的,受托方(乙方)可以要求委托方(甲方)及时履行。
3、受托方(乙方)生产的产品未达到委托方(甲方)所指定的产品质量要求而进入市场后,对其所带来的各项经济损失由受托方(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