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书汇编(通用31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加工合同书汇编 篇1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订购加工一批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的
1、产品品牌、名称
2、数量及规格
实际数量及规格尺寸,由甲方(石材幕墙班主)提供确定。
3、质量(技术指标)
产品质量必须为优等品,厚度保证在
2.83c.为粗糙的荔枝面,人工打磨,颜色为中国红,色差要一致,最低要达到90%的色差率,无杂质,无黑点,色度要越深越好,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绿色标准、色泽及感观质量以样品为准,货到现场由甲方、业主、监理共同验收。
4、单价:
每平方2
10.00元。加工费按每米7元(背倒,异形切割)。
第二条 质量验收:
1、乙方必须在货到前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合格证书,质量等级证书,质量检验报告书,经甲方和业主检验合格后再进入施工场地(可先提供传真件);
2、石材的质量必须符合能适合建筑室内装饰的行业标准.
3、甲方和业主在货到时进行质量、颜色初步验收,查验本条
1、的品牌按甲方确定的样品: 中国红荔枝面。必须达到质量要求 数量(大约): 按图纸甲方提供证书,证书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在复印件上盖上乙方或厂家的鲜章,再查产品的型号、颜色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实际数量按甲方提供尺寸,货到现场后,实际收方计算为准。
2、运输途中损坏由乙方负责。在全部供货完成后甲方一次性补给乙方石材损耗
1.2万元。
2、货款支付:
(1)本合同签定后预付定金 10 万元;(大写): 壹拾万元
(2)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支付每车材料款90%,不含加工费,扣预付款2万。
(3)余款在石材供完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不负责石材的税票和下车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首批货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全部货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运到现场。到货品种的顺序乙方应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协商,乙方供货时间应不影响工程的进度。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新产品检验报告书、新产品等级证书。
2、新产品花色、品种、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施工时间,乙方应付甲方每天1000元违约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质量(增加品种和数量除外),应与乙方协商调整。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如乙方还未加工的部份,乙方应予退货。
第七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申请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职责后自动失效。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乙方: ( 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施工负责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书汇编 篇19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来料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40%,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80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书汇编 篇20
供 方:
需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备注
普通幕墙料 160 吨 约120吨 铝锭+4500 不含税,不含运费
断桥幕墙料 180 吨 约50吨 铝锭+55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际过磅重量数额结算
注:铝锭价格按照订单当日长江现货平均价为准,节假日或周末没有报价的按照节假日之前最后一天的报价为准。
二、供货时间: 收到确认的订单及定金次日起30日内开始供货。
三、包装要求: 贴膜复合纸 包装。
四、型材表面处理要求: 阳极氧化(膜厚AA12) 。
五、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需方自提。
七、需方所订产品必须预交定金 30% ,定金在最后一批材料款中扣除。
八、需方新开模具 套,共计模具款 元,模具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付模具定金100000.00元,模具定金在最后一批发货时扣除;需方开模应先提供图纸、实物及相关技术资料为乙方开模依据,试模成功后,供方提供样品,经需方确认合格后再批量生产。需方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如发生相关产品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供方保证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在供方的成品库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提货。如发现供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需方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确属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十、需方须在铝型材产出后十日内提走,逾期不提,当铝锭价格出现浮动时,按铝锭价格上浮比例同比上浮,下浮价格不变。若需方超出三十日不提货,供方可自行处理该批型材,且不退还定金。需方按 6200 元/吨,赔偿供方二次加工费用。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供需双方任何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供、需双方货、款两清后,合同解除。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供方名称: 需方名称: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书汇编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 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工艺手绣鞋垫
规格型号 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