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地木工承包合同书(通用3篇)
建设工程工地木工承包合同书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使工程顺利如期完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地址:第三条施工工期:以上工程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止,总日历天数天,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设计变更;施工渠道受阻,工期延顺。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第五条合同价款该工程共计造价元(大写金额)。
第六条付款办法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返工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者,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第八条施工安全施工中由于乙方违犯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解决纠纷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遇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者,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工地木工承包合同书 篇2
木工承包合同是很多做木工工作的人经常碰到的,那么木工承包合同书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木工承包合同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木工承包合同书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甲方将项目(图纸后浇带划分)
1、基础、地下室、主体、墙体定位筋、二次结构,所有的施工现场预留洞口与卸料平台搭设。阳台样板、后浇带、雨罩的模板制作、安装、支撑搭设、场内运输、螺杆的购买、止水螺杆、保养、卸货、模板拆除、起钉、模板刷脱模剂、工字钢悬挑层模板封闭、人货电梯的通道平台铺设、材料的码放、回收、清理等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工具用具及机械:甲方提供电箱至每层及木工加工场旁,其余设备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包料(0以上乙方必须使用三套全新模板)、包材料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包所有小型工具和手提电动机械、包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甲方、监理、建设单位检验的合格标准,(如果相关单位要求对质量有影响必须要更换模板必须更换)包施工时乙方工人的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乙方施工辅助用移动配电箱由甲方统一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楼层的钢管由甲方提供。
五、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的签证单计算工程量,按照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为达到市级示范质量要求所采取的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结算审核程序:乙方申请施工员审核工程量质量员确认质量等级项目核算员审核单价材料员和仓库保管员签证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有权对有依据的工程量进行增减)项目负责人终批。
3、现场发生的工程签证,须于工程完成后____日内报施工员签证,确认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时间,经施工员确认后必须在____日内报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逾期不上报的则不予受理,将不纳入工程结算中。
说明:
(1)作为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承包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完全充分了解与本工程的施工有关的各种情况和信息,乙方承诺不会因为除本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的项目外而向甲方要求额外的费用和其他项目的索赔。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变更等各种原因而引起甲方自身的承包范围发生减少,则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后修改乙方的承包综合单价及承包工程量。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同时超量耗用的材料费等从乙方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六、承包单价:
1、包机械、包铁钉、铁丝、包小型工具用具及手提电动机械,并配合甲方放线员协助放线,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为 元㎡。
2、承包单价为综合单价〔包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差旅费、赶工费、医疗费、社保费、医保费、个人所得税及手提用具等费用),木工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量确需做点工按照 150 元点工计价。
3、合同包干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在3000元以内不作调增调减。因已施工完毕,再进行变更,按实际工作量签证。
七、付款方式:
(一)支付时间
1、按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节点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人生活费),即0.00付一次;以后每八层付70%(含已支付的工人生活费)。
2、到春节前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工程封顶一个月内付至完成量的80%,所有模板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完成量的95%,余下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4、当月如有罚款在支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
(二)支付规定
1、从乙方的队伍正式进场后的
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工人生活费,每月的支付标准为参照上月上岗工人的平均人数,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
2、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将所完成工作量报项目施工员、核算员,项目负责人审核,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项目部批准。
3、甲方支付款项时采用转账支票与现金各50%的支付形式(乙方不提供发票)
八、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用书面形式传达作业指导书、安全交底书、施工图纸等技术有关资料。
5、甲方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负责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工作。
6、甲方有权对不服从各部门协调、安排的班组给予罚款或整改的处罚,有权勒令违法、违章经教育无效的乙方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部。
7、甲方有权在工地内随时抽查乙方工人随身携带物品,如有发现乙方工人有盗窃行为,甲方对乙方处30000~5000元次罚款,并将乙方工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并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劳务作业班组的各项工作和完成情况并按时参加项目部的月计划会议和工作调会议。乙方责任人每周保证6天(以考勤为准)住在现场;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若发现不在现场每天罚款150元,开会迟到罚款50元,不参加罚款200元;特殊有事时,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或现场经理请假,并经允许后方可离开现场,但不得超过2天。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负责作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3、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五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工资到工人,若因乙方工资发放不及时或发放不到位而造成的劳资纠纷,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处理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5、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以及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若甲方根据文明施工的要求,需要统一为工人配备安全帽、工作服、工具包等,则甲方有权将此部分的费用按照实际情况从乙方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