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装修施工合同(精选32篇)
九、本工程按图施工,工程的承包工价详见预算审定价附表,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如需增加工程量,按工价附表单价结算。
十、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属合法合同,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合同中全部条款双方一经履行完毕随即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补充或制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居室装修施工合同 篇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凯盛餐厅及厨师宿舍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包干施工。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
1.5工期: 2019 年 5月5 日开工, 2019 年7 月25 日完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参拾万 元整(¥:300000.00 元整)包干,含开发票。
第2条、甲方乙方权利和责任
2.1指派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接受甲方指令,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3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3.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3.2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符合环保的要求。
3.3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乙方负全责。
3.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3.5乙方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以交付使用日期为准)提供壹年免费工程保修期。所有装修内容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有故障或缺陷,乙方需负责维修。但人为损坏、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必须在48至7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第4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4.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1)固定总价。
4.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拨款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合同签定后一周内付工程备料款,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150000.00 元整)。
第二次:工程开工一个月后付工程备料款,即人民币:捌万元整(¥: 80000.00元整)。
第三次: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工程结算款,即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 :55000.00 元整)。
第四次:余款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 元整)在保修期到期即2019年7月30日一星期内乙方提供全部有效票据结清。
第5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5.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第6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6.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6.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7条、违约责任
7.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8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附则
12.1本合同共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居室装修施工合同 篇14
室内定制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