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购销合同合集(精选34篇)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交货。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国颁标准:行业款式要求:合同约定。
三、 交货地点:乙方所在地。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公路或铁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代发货到站地点:己方所在地。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对本产品的质量要求标准,在到货后一星期之内由乙方提出,甲方做售后服务。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台同签订后付给甲方30%( )元作为定金,双方交货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的70% 。
九、违约责任:1、如供方照约定质量要求供货的,按合同法赔偿损失。2、如供方不能按期供货,应按货款价的1‰每日支付违约金。3、如需方不能按期交付货款,除所交定金不予返还外,还应按货款价的1‰每日支付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协约:双方补充协议,保证客户在使用过程中,3个月内不断跟、断底、不掉色、不变形。
供 方:侯马市轻工城强人鞋店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侯马市轻工城C19-2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侯马支行
账户: 2890902 2515501
邮政编码:043000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精选购销合同合集 篇20
甲方:海南三建乐安鸭公嶂风电场内道路项目部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海南三建承建的乐安鸭公嶂风电场场内道路项目的AK0+086盖板涵所用材料(石块)的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工作地点及内容
1.1使用地点:乐安鸭公嶂风电场场内道路AK0+086盖板涵所在位置的施工现场。
1.2工作内容:乙方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块石自行运至AK0+086盖板涵施工现场。
2、计量及支付:
2.1计量:甲方搞定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块石按m3进行计算。
2.2支付:甲方以收货单为准进行结算,单价为 。
3、块石的质量标准:
3.1质量标准以设计及《规范》要求为准
3.2块石粒径为30—50㎝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4、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4.1甲方只负责块石到达施工现场后的验收,有验收单据即块石质量及标准符合要求。
4.2乙方在施工及运输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4.3运输机械、车辆等费用已包含在块石的单价之中。
5、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5.1乙方负责把符合质量要求的块石自费运至施工现场。
5.2乙方运至施工现场的块石必须经甲方现场人员的验收,并出示收据,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为计量。
5.3乙方在块石的开采、运输等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5.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做好组织工作,及时供货。供货时间及数量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5.5本次的材料供应只限于场内路AK0+086盖板涵处的施工需求。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场内路AK0+086盖板涵施工完成后自行解除。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精选购销合同合集 篇21
甲方: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金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下
二、订单采购
甲方订购乙方产品,须有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不是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必须加盖甲方采购专用章或甲方公章,并以书面文字形式传真到乙方,并注明所需产品规格、用材、数量,每平方米或每只单价、交货期及其它要求,乙方在收到传真后,对订单内容评审确认,工作时间4小时之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接受。当乙方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正常供货并书面通知不能按甲方要求接单后,甲方应在2小时内给予确认答复,否则视为接受乙方告知。
三、产品交货
1、 乙方正常交货周期为接到订单后,48小时内。甲方每日在将订单传至乙方之后,应立即电话通知乙方相关人员,予以确认、回传,防止遗漏。
2、 甲方应确保每份订单内容填写认真、规范。对因材质变更所涉及的单价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章确认。在涉及到非常用材质时,甲方应提前将产品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与乙方业务员沟通,避免盲目订购,造成无法按期交货。
3、 若甲方生产计划调整,应在乙方安排生产前与乙方协商后可对交货数量,交货日期等进行更改。如因甲方过错且未能及时告知乙方导致该批产品已生产,责任在甲方,甲方应承担履约责任。
4、 乙方因库容有限,对于按订单要求生产出来的并已到交货期的合格产品,甲方应该合理安排交货期并按时收货。
5、 甲方收到乙方送货后,甲方需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由收货受托人签名,当收货委托人不在时需加盖甲方收货专用章或公章。
四、数量控制
1、 乙方严格按甲方订单数量生产,允许误差范围,1000片(只)以下100片以上为,1000片以上为+3%验收。
2、 甲方收到乙方纸板,如发现实收数与订单数量差异较大,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在限期内无条件予以补齐,数量超的,甲方有权退回。
五、代理人(授权委托人)
1、 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 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采购、对帐、接货人)等相关事宜,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 7 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否则,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不可抗力
乙方接受订单后,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停电、停水、设备损坏及受自然灾害影响等),乙方无法按甲方订单要求组织生产或交货的,乙方有义务立即将情况电告甲方,进行沟通,甲方采取必要措施。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此间甲方有权撤销订单,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运输方式和费用
乙方送货至甲方仓库,卸货,按标准码放整齐。甲方需及时提供场地、周转物品,并及时予以验收和签单。
八、产品验收
1、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订单和产品质量要求组织生产,甲方特殊质量要求在订单上注明
并经乙方确认。
2、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按照订单及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即当场签收。批量不合格,及时
书面通知乙方在3日内确认,将产品退回或双方协商办理代用,逾期视放弃。少量不合格,甲方要妥善保管产品,以书面列出明细注明产品规格、数量及质量问题以便乙方确认办理退货,每周或每月24日前清退一次。做成成品,半成品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及附加的索赔要求。如果乙方私改材质造成质量问题,则承担全部责任。
3、 甲方所订产品的材质组成的边压和耐破要求,高于理论计算值,乙方不负担相关责任。
九、包装标准
无包装,不打包。
十、对帐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开具的送货单、对帐单及发票经甲方签字或盖章均可做为乙方实际送货的合法赁据
2、 乙方每月与甲方对帐,按乙方每月24日前(含24日)开出的送货单,按甲方签收的合
格品入库数量、金额开出增值税发票,甲方3日内未签章确认甲方对帐金额,则以甲方对帐单数据为准,因甲方未及时签章有效确认对帐单,造成开票延误责任自负。
3、 甲方以现金、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4、 甲方在订单生产前先付清全部货款。如甲方未按时足额付清货款,乙方不予接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