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购销合同合集(精选34篇)
5、 甲方愿以使用率较高的主要生产设备提供担保,如连续2个月以上未付清货款,甲方仍
无偿付能力,乙方可要求以甲方主要生产设备市场实际评估价值抵销部分或全部货款。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须严格按合同和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供货。若发现下列违约情况,甲、乙双方要通过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1、 乙方已确认的订单到期不能按时交货或不能全部交货;
2、 甲方验收发现货物短少或存在质量问题;
3、 甲方设计的产品质量存在设计缺陷难以达到要求,或乙方生产条件无法确保甲方产品质量要求。
十二、合同纠纷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乙方的声明及保证
乙方对合同货物拥有完整及可出售的所有权,所有合同货物均未设定任何留置权、抵押权、债权或其它第三者权利。 十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若无异议,则自动延期生效。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及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包公路分理处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精选购销合同合集 篇22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两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两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两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两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两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精选购销合同合集 篇23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供需双方根据要求,并经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家具购销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合同总金额:(可附后)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RMB)
合计(RMB)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二、家具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以及供货期限
1、家具具体技术质量标准见投标书。
2、供方所提供的家具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3、供方提供的家具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家具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供方承诺所供家具与中标所示设备明细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4、供方对所提供的家具提供三年的上门维修保质期,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5、供方产品售后服务承诺见投标书及应答。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供家具运送到需方(用户)指定地点,并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家具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货到学校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
五、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日须按所涉金额的千分之三的标准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