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精选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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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双方的教学与学习行为,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培训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1、培训课程类别 单价 课时 折扣金额 最终价格
(备注) 教材费 应付费用总额
2、培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保质保量的教学,按照与乙方协商确定后的课表准时授课。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专业的学习场所和教学设备用于教学。
(3)甲方使用的任课教师必须拥有相关能力与技能。
(4)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要求学习,并不得干扰其他学员学习。
(5)乙方应按照已排定的课表时间上课,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班级课程的,应提前24小时向班主任请假。在以下情况中,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休学服务,甲方应予以同意。
A、患严重疾病需住院治疗或休养的。B、 患传染性疾病的。
(6) 乙方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并发症等情况,应及早告知甲方,以便给予- -定照顾。否则出现意外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负责。
(7)乙方在培训期间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行为,甲方已经告诫、纠正,但乙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8)为保证乙方的安全,上下学须由家长或其监护人接送。甲方不负责接送学员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
4、合同解除
(1)甲方未与乙方协商擅自变更教学地点,以及教师资质与甲方作出的承诺不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剩余课时费。
(2)开课后,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学退费的,可提交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按剩余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和已完成课程的费用后,在 日内将剩余部分费用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将领取的教材及资料全部退回且保存完好(未拆封、无涂写及污损),则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教材及资料费;如有无法退回的教材及资料(已拆封、 涂写或污损),则照价扣款。
(3)乙方可凭甲方出具的有效收款凭据与有效身份证明办理退费,如无法出示有效凭据与身份证明,概不接受办理退费。
5、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在此备注:
6、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教育培训合同 篇20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鉴于:
1、天津XX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合法拥有XX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是目标公司在天津市XX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X%的股权。
3、乙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本协议中除文意明示另有所指外,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协议:指本《天津市XX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2 股权交割日:指本协议约定之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
1.3 债务:指目标公司因履行合同、实施侵权或其它依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给付金钱的责任。
1.4 或有债务:指股权交割日之前产生的、并且甲乙双方未能知晓或未曾向乙方披露的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债务。
1.5 税费:指税务机关或其它机构征收的各种形式的税项及各种性质的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费用、相关罚款、滞纳金、附加费用和利息。
第二条 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2.1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实缴 元。
2.2 目标公司合法拥有:
2.2.1 公司办公用房位于天津市XX区号,房屋来源为自有/租赁。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为,承租人为,本协议签订之时,租金已交纳至年月日。
2.2.2 XX校区,位于天津市XX区号,房屋来源为自有/租赁。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为,承租人为,本协议签订之时,租金已交纳至年月日。
2.2.3 办公、教学设备合计人民币XX元。(详见《资产明细表》)
2.2.4 天津市XX区教委于年月日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2.5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账户上有资金XX元,目标公司未清偿债务XX元。
第三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股权转让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XX元。
3.3 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年 月 日,甲乙双方可在该日期前完成股权交割,则实际交割日为股权交割日。
第四条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4.1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4.2 具体支付期限和数额为:
4.2.1 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XX元。
4.2.2 自股权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元。
4.2.3 甲方以其剩余的股权转让款XX元向乙方提供履约的担保。自股权交割日起一年内,若乙方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及或有负债的,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4.3 甲方接收股权转让价款的账户为:
第五条 过渡期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乙方可派人参加目标公司的管理,熟悉目标公司的业务、人员。乙方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办公场所、校区房屋的交接
股权交割日之前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甲方及目标公司承担;股权交割日之后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及目标公司承担。
第七条 学员及学员退费
7.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拥有学员XX名,未消耗学费XX元。
7.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可将未消耗学费的X%提走,剩余的X%未消耗学费留存于目标公司账户。
7.3 股权交割日前发生的退费(包括学员已提出退费申请但尚未实际退还的)由甲方负责,股权交割日后发生的退费由乙方负责。
7.4 甲方未承担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或超出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多侵占未消耗学费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未承担的退费数额、多侵占的学费数额减少股权转让价款的数额。
第八条 人员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理
8.1 目标公司现有员工XX人,乙方保证目标公司现有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降低,甲方同时做好员工的安抚工作,确保员工队伍不因目标公司股权变动而产生波动。
乙方和目标公司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截止到年月日,此日期之后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由乙方承担。
8.2 若股权交割日起6个月内,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发生X人以上(包括X人)离职或分校校长离职的,视为甲方未尽到安抚员工的义务,乙方有权扣减本协议4.2.3条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8.3 截至股权交割日之前已经确定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债务由目标公司和甲方承担。但甲方未在本协议中向乙方披露相关债务的,该债务属于或有负债,按照或有负债的约定履行。
甲方未依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债务的,致使目标公司或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从甲方提供担保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8.4 截至股权交割日之前的或有负债由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8.4.1 甲方应当自乙方或目标公司实际承担、确实应由乙方或目标公司承担的或有负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或目标公司清偿,并承担由此给乙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8.4.2 若甲方未依本协议第6.4.1条约定清偿债务及承担相应损失的,乙方有权从甲方提供担保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